高新区2014年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高新区2014年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高新区2014年环境监测项目

受长沙高新区城管环保局的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2014年环境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GK********4

代理机构编号:0730-1461SVHN0801/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项目预算:55万元

六、投标资质:

1、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1)为保证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响应应急监测,非长沙市工商注册的企业须在长沙市内设有分公司(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长沙市有固定的满足本项目分析要求的实验室(要求提供在长沙市的实验室的具体地址、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2)提供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非长沙市工商注册的企业需提供长沙分公司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月27日至2014年4月16日登录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4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17 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伍佰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缴入到如下帐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再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帐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 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缴纳时间: 2014年4月16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解放东路89号天心电子世界B栋31016室

联 系 人:刘经理 邮编:410001

电 话:****-******** 155*****605 传真:****-********

采购人:长沙高新区城管环保局

地 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2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长沙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GK********4代理机构编号:0730-1461SVHN0801/01采 购 人:长沙高新区城管环保局项目 名 称:长沙高新区2014年环境监测项目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二○一四年三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须知5一说明5二投标文件的编写6三投标文件的递交7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7五开标和评标8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0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2八质疑与投诉13九法律责任14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及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5十一其他16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18三、其他要求及说明2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4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28格式1投标承诺函29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0格式3投标报价表31格式4规格响应表32格式5拟任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33格式6项目组组成名单及基本情况表34格式7监测质量保证承诺书35格式8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35格式9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36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7格式11 中小企业声明函38投 标 承 诺 书39第一章投标邀请受长沙高新区城管环保局的委托,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2014年环境监测项目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GK********4代理机构编号:0730-1461SVHN0801/01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项目预算:55万元六、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月27日至2014年4月16日登录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八、投标规定:1、投标截止:2014年 4月17日上午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4年4 月 17日上午9:00时。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伍佰元。2、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缴入到如下帐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再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帐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时间: 2014年4月16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89号天心电子世界B栋31016室联 系 人:刘经理邮编:410001电话:****-********155*****605 传真:****-********采购人:长沙高新区城管环保局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2号联 系 人:周先生电话:****-********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内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依规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代理机构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17.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6)改作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按以下程序办理:①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②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③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每偏离一项,则评标价格增加投标报价的 1 %。④需进行两轮报价,投标商需在同一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评审价格以最后报价为准。如因特殊原因需进行三轮报价的,需谈判小组出具实质性变更函。⑤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经评审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7.4 改作单一来源方式的,评审小组按单一来源评审程序,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三)主任评委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若是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格式1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评标方法19.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9.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如项目经批准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单一来源的,按照公开招标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19.3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分)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占10%)10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2技术(占54%)监测方案10监测程序科学规范、措施得当;采样人员安排合理、器具配备齐全;检测分析、报告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得力;环境管理建议到位的计10分。项目方案必须包含上述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不够明确的,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资质及检测能力221、投标人的计量认证证书(CMA)附表的检测项目达到200项以上(含200项)的计10分,100项—199项的计5分,未达到100项的不计分。2、投标人取得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满三年的计12分,满两年不满三年的计8分,不满两年的计4分;(投标人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均是指投标人位于长沙市内公司或分公司的资质认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投入人员力量221、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职称的计6分;2、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位计2分,最高不超过6分;3、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省级环保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的每位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以上各项请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3商务(占36%)公司业绩201、考察投标人在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有与所投项目同类型的经营业绩,每提供1份与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站、开发区签订的监测服务合同或协议(服务期不少于1年)的计3分,最高计12分。(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合同或协议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生效时间为准)2、投标人有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或协议的计2分,最高计8分。(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监测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投标人综合实力10投标人获得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或产品推广企业、或环境服务试点企业的每份计2分,最高计4分。(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投标人公司或分公司的分析实验室位于长沙高新区的计6分;位于高新区外长沙市内五区的计3分,位于长沙市内五区以外的不计分。(提供相关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商务响应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共计3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3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投标人的应急监测、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共计3分。缺项或负偏离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2、以上所有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且投标人须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视为无效投标处理。3、上表中除序号2的监测方案由评委独立评分,其他评审因素由评委会集体评议统一计分。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局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21.9责任承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的情形,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六十条、六十二条、七十一条、七十五条、七十七条、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无诚信企业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长沙市政府采购活动。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及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6.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1 27.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十一其他28.1、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说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3、中标人应按湘价函[2012]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注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费(1)除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一般项目政府采购中标金额50万及以下每宗2000元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每宗4000元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每宗8000元(2)选定科研项目单位(3)协议供货、协议服务政府采购按入场交易项目的交易标段每标段8000元由同一标段中标单位共同承担 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项目说明:为推进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生态科技新城,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对园区重点排污企业以及生态水环境项目进行环境监测。(一)、环境监测范围:针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及生态水环境项目开展环境监测。(二)、环境监测服务时间:2014年全年(三)、环境监测内容: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本招标文件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及生态水环境等方面的监测:1、园区排污企业废水监测涉及废水监测的排污企业有 81 家,监测因子共 15 项。其中每月监测企业8家,监测因子包括:PH、COD、氨氮、SS、总镍、LAS、氟化物、动植物油、石油类等九项因子;每季度监测企业38家,监测因子包括:PH、COD、氨氮、SS、总镍、LAS、动植物油、石油类、总锌、总铬、粪大肠菌群数、总锰、色度等十三项因子;次重点企业25家,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监测因子包括PH、COD、石油类、氨氮、SS、动植物油、氟化物、总镍、总铅、LAS等十项因子;一般监测企业10家,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监测因子包括PH、COD、氨氮、SS、动植物油、石油类、LAS等七项因子。(具体受检企业及监测因子详见附件1: 2014年环境监测计划表。)2、园区工业企业废气监测涉及废气监测的排污企业有 19 家,监测因子共 9项,其中重点监测企业9家,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次,监测因子包括:氟化氢、氯化氢、氯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黑度、苯、甲苯、二甲苯等九项因子;次重点企业10家,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监测因子包括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五项因子。(具体受检企业及监测因子详见附件1: 2014年环境监测计划表。)3、园区餐饮业废气监测涉及餐饮业废气监测的排污企业有 8 家,监测因子为油烟,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具体受检企业及监测因子详见附件1: 2014年环境监测计划表。)4、生态环境监测 涉及生态项目的监测有 5 个,监测因子包括:PH、COD、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等8 项因子,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次。(具体受检企业及监测因子详见附件1: 2014年环境监测计划表。)附件1:2014年环境监测计划表企业 序号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备注一、重点监测企业(每月监测)1废水:PH、COD、氨氮、SS、总镍12次有重金属2废水:PH、COD、氨氮、SS、LAS、氟化物 12次有污水站,污水量大废气(1点):氟化氢、氯化氢、氯气、非甲烷总烃4次3废水:PH、COD、LAS、氨氮 12次有污水站,污水量大废气(1点):氯化氢 4次4废水:PH、COD、SS、氨氮12次制药企业,有污水站5废水:PH、COD、SS、动植物油、氨氮12次制药企业,有污水站6废水:PH、COD、氨氮、SS、石油类12次上市企业,重点监测废气(1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黑度4次7废水:PH、COD、氨氮、SS、石油类12次有污水站8废水:PH、COD、SS、氨氮12次2013年验收,有污水站二、重点监测企业(每季度监测) 9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废气:1(1点):苯、甲苯、二甲苯2(1点)、颗粒物4次有污水处理站10废水:PH、COD、氨氮、石油类、SS废气:1(1点):苯、甲苯、二甲苯 2(1点):颗粒物4次有污水处理站11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 、总锌、总镍废气:1(1点):苯、甲苯、二甲苯2(1点):颗粒物4次暂未验收,有污水处理站12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气(1点):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4次有废水处理站13废水:PH、COD、氨氮、SS、粪大肠菌群数4次医院,有污水站14废水:PH、COD、氨氮、SS、粪大肠菌群数4次医院,有污水站15废水:PH、COD、SS、氨氮、动植物油 4次学校,有污水站16废水:PH、COD、SS、氨氮、动植物油4次学校,有污水站17废水:PH、COD、SS、氨氮、动植物油 4次学校,有污水站18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4次机械制造19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4次机械制造20废水:PH、COD、SS、氨氮、4次材料21废水:PH、COD、氨氮、SS、总锰4次材料22废水:PH、COD、氨氮、SS4次制药23废水:PH、COD、SS、LAS、氨氮4次制药24废水:PH、COD、SS、动植物油、氨氮4次材料25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4次机械制造26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废气(1点):苯、甲苯、二甲苯4次机械制造27废水:PH、COD、动植物油、氨氮、SS4次机械制造28废水:PH、COD、LAS、氨氮、总铬4次电子信息29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4次材料30废水:PH、COD、氨氮、动植物油、SS4次家纺31废水:PH、COD、氨氮、SS4次材料32废水:PH、COD、氨氮、SS4次材料33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4次机械制造34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4次材料35废水:PH、COD、SS、动植物油、氨氮4次食品36废水:PH、COD、氨氮、SS、LAS、石油类 废气1(1点):非甲烷总烃2(1点):颗粒物4次机械制造37废水:PH、COD、SS、氨氮、总镍4次有重金属38废水:PH、COD、氨氮、SS、动植物油、石油类4次机械制造39废水:PH、COD、SS、动植物油类、氨氮4次电子信息,监测超标40废水:PH、COD、SS、石油类、氨氮4次机械制造41废水:PH、COD、氨氮、SS、色度4次今年验收 暂计划监测4次42废水:PH、COD、氨氮、SS、色度4次今年验收 暂计划监测4次43废水:PH、COD、氨氮、SS、动植物油4次新增,2013年验收44废水:PH、COD、氨氮、SS、石油类4次新增45废水:PH、COD、氨氮、SS、石油类4次新增46废水:PH、COD、氨氮、SS、石油类4次新增三、次重点监测企业(每半年监测) 47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2次机械制造48废水:PH、COD、动植物油、氨氮、氟化物、总铅、总镍2次材料49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 废气(1点):苯、甲苯、二甲苯2次机械制造50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LAS废气(2点):颗粒物2次材料51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2次机械制造52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LAS废气:1(1点):苯、甲苯、二甲苯2(1点):颗粒物2次机械制造53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废气(1点):颗粒物2次材料54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2次机械制造55废水:PH、COD、氨氮、SS、LAS、石油类2次机械制造56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SS 废气(1点):苯、甲苯、二甲苯2次机械制造57水:PH、COD、氨氮、SS、石油类、动植物油 废气(1点):苯、甲苯、二甲苯2次机械制造58废水:PH、COD、氨氮、SS2次制药59废水:PH、COD、氨氮、SS、石油类2次机械制造60废水:PH、COD、氨氮、SS2次材料61废水:PH、COD、石油类、氨氮2次材料62PH、COD、氨氮、SS、动植物油2次机械制造63PH、COD、石油类、 氨氮、SS2次机械制造64废水:PH、COD、SS、动植物油、氨氮 废气无组织排放(2点):颗粒物2次材料65废水:PH、COD、LAS、氨氮2次制药66废水:PH、COD、SS、动植物油、氨氮2次电子信息67废水:PH、COD、氨氮、SS废气(1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2次新增,2013年验收68废水:PH、COD、SS、LAS、动植物油、氨氮废气(1点):非甲烷总烃2次新增,2013年验收69废水:PH、COD、SS、LAS、动植物油、氨氮废气(1点):非甲烷总烃2次新增,2013年验收70废水:PH、COD、氨氮、SS、动植物油2次新增71废水:PH、COD、氨氮、SS、石油类2次新增,机械制造四、一般监测企业(年度监测) 72废水:PH、COD、氨氮、SS、动植物油1次制药73废水:PH、COD、氨氮、LAS、石油类1次机械制造74废水:PH、COD、氨氮、SS、LAS、动植物油1次材料75废水:PH、COD、氨氮、SS1次机械制造76废水:PH、COD、氨氮、SS1次机械制造77废水:PH、COD、氨氮、SS1次电子信息78废水:PH、COD、氨氮、SS、动植物油1次材料79废水:PH、COD、氨氮、SS 1次机械制造80废水:PH、COD、氨氮、SS1次电子信息81废水:PH、COD、SS、动植物油类、氨氮1次物流,仅生活污水五、第三产业监测(餐饮企业) 1油烟2次 2油烟2次 3油烟2次 4油烟2次 5油烟2次 6油烟2次 7油烟2次 8油烟2次 六、生态项目监测(每季度监测) 1PH、COD、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4次设置8个监测断面2PH、COD、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4次设置4个监测断面3PH、COD、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4次设置4个监测点位4PH、COD、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4次设置4个监测点位5PH、COD、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4次设置2个监测点位二、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1、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2、监测机构应当独立承担工作,不得整体转包监测业务。但确因监测工作需要进行业务分包的,可分包部分监测项目给具备相同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但分包项目数最多不得超过应监测因子数10%。(本次监测因子共29项,要求分包项目<3项,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的检测项目情况进行判定。请各投人提供本项目监测因子类别以及本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监测因子类别的对照表,并注明需分包的监测因子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应急监测:能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应急监测车辆和设备仪器,能提供7×24小时的应急监测响应服务,在接到通知后 0.5小时内能到达现场。4、监测过程应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5、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6、监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按时提交监测报告,保证监测结果的时效性。7、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三、其他要求及说明1、结算方法1.1付款人:长沙高新区城管环保局专项资金支付。1.2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二、技术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 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十、结算方法及期限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五、违约终止合同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六、破产终止合同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选择以下一种:1)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 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 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 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商务技术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报价表需单独密封一份供唱标使用。2.2每一份投标书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书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袋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规格响应表(5)拟任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6)项目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7)监测质量保证承诺书(8)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9)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没收。(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 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一环境监测费用二其他费用(注明费率)三税金(注明费率)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监测服务时间:。付款方式:。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的“2014年环境监测计划表”的顺序和内容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人员工资等全部费用,如在监测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其他费用是指因项目需要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4、此表1份单独密封放入信封中用于唱标,1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4规格响应表投标人:(盖章) 序号投标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差异原因说明一商务部分12……二技术部分12……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2、如有偏离,附该相关的技术说明资料。 格式5拟任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本单位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本人主要成果1监测项目名称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务2345678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他需补充的情况备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及同类型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格式6项目组组成名单及基本情况表专业分工姓名年 龄职 称执业资格上述表格填写均已经过核对,确信没有疏漏或差错。 投标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提供各成员的职称证及上岗证书复印件 格式7监测质量保证承诺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 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日格式8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响应项目要求,提供监测方案的理解与思路:1、方案理解说明;2、方案思路说明;3、响应项目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及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监测方案。授权代表(签字):格式9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按格式列明2011年1月-2013年12月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同类型项目是与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站、开发区等单位签订的监测服务合同或协议,服务期不少于1年)。表一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字):表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用户意见备注授权代表(签字):2、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1、一般资格条件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2、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要求:(1)为保证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响应应急监测,非长沙市工商注册的企业须在长沙市设有分公司(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长沙市有固定的满足本项目分析要求的实验室(要求提供在长沙市的实验室的具体地址、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2)提供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非长沙市工商注册的企业须提供长沙市分公司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 格式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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