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招标公告

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招标公告

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ZXZFCG2014A019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单独装袋,在招标会资质审查时一并一次性递交): 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原件) 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船舶生产条件认可证明材料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3月27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4月15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采购文件网上直接下载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09 : 00 时至 10 :00 时(北京时间),在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元):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4月1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4月1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标 时间: 2014年04月16日 10:00
开标 地址: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采购人名称: 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经办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

忠县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ZXZFCG2014A019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采 购 人(公章):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机构(公章):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一四年三月 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4六、投标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0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报价要求………………………………………………………………………………11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四、付款方式………………………………………………………………………………12五、知识产权………………………………………………………………………………13六、培训……………………………………………………………………………………13七、其他……………………………………………………………………………………13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14一、评标方法……………………………………………………………………………14二、评标标准……………………………………………………………………………15三、无效投标条款………………………………………………………………………18四、 废标条款 ……………………………………………………………………………18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9一、 投标人 ………………………………………………………………………………19二、招标文件……………………………………………………………………………19三、 投标文件 ……………………………………………………………………………19四、开 标 …………………………………………………………………………………21五、评 标 …………………………………………………………………………………21六、定 标 …………………………………………………………………………………21七、中标通知书 …………………………………………………………………………22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22九、签定合同 ……………………………………………………………………………23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 …………………………………………………………………24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28一、经济文件 ……………………………………………………………………………29二、资格文件 ……………………………………………………………………………30三、商务文件 ……………………………………………………………………………35四、技术文件 ……………………………………………………………………………38五、其 他…………………………………………………………………………………40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忠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受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2102注:本次采购经忠县财政局批准,具体产品见第二篇相关内容。二、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单独装袋,在招标会资质审查时一并一次性递交):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原件)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原件)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船舶生产条件认可证明材料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原件)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14年3月 27 日- 2014年4月 15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直接下载,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二)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4月16 日 09:00-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 16 日10:00时。(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地点:投标供应商在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POS机上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刷卡交纳。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4年4月16日09:00-10:00 时;六、投标有关规定(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二)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三)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及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联系人: 张老师 邮编:404300 电话:(023)54214466 传真:(023)54214466 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二)采购人: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陈平瑜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镇香山路23号(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陈平瑜(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艘1注:除非特别说明,投标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技术参数及要求(一)用途及设计要求1.用途:本全自动机械化清漂船主要用于在三峡库区长江干流及具备通航条件的次级河流自动化打捞农作物残枝、竹子、树桩、树枝、水葫芦、浮萍、生活垃圾等水面漂浮物,并实现自动化卸载,同时还兼备抢险、搜救和拖航等功能。2.设计建造要求:(1)钢质双体船、双机双螺旋桨推进、液压舵操纵,全船操控在驾驶室内完成航行B.J2航区(段),及三峡库区航段要求,并满足夜航要求;采用钢质焊接结构,全船设计与建造必须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相关要求;设计安装前打捞舱、存储舱,所有功能舱均能单独作业又能同时协调运作;前打捞舱吃水深度的调节和前收前卸均能通过液压装置完成;船舶应设置储物室、休息室、船员室和卫生间等设施。(2)前打捞卸载舱:舱前口安装收集臂,通过船的推进和带钩输送带打捞上传水面漂浮垃圾,输送带由带齿钩高强度尼龙连接片、不锈钢链轴、不锈钢连接片组成,每个齿钩的平均承重能力达到1.0吨以上,具备垃圾钩挂能力强、承重力大、结实耐用、输送流畅的特点,并安装有防撞保护装置。本船采用前收前卸的收集和输送方式,收集系统全部采用液压驱动,电气化远程操作。(3)存储舱:由高强度尼龙输送带组成,堆装收集上来的的垃圾并通过输送带移送,输送带具有高强度、耐磨的性能和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还能对打捞的漂浮垃圾进行充分滤水,增加收集物装载量。(4)收集满后,前收集舱和储存舱通过液压机构变换,前收集舱能转变成输送舱自动卸载所收集的垃圾,实现前收前卸的功能。(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设备要求序号技术参数及指标备注1船总长: ≥28.8m,船长: ≥20.8m*2船宽: ≥7.0m,船高: ≥6m*3片体宽:≥2.0m4型深:≥2.0m*5设计吃水:≥1.4m,排水量:≥100t*6空载航速:20-25km/h,工作航速:≥7km/h*7主推发动机功率:≥162kw×2,主机采用重庆康明斯船用柴油发动机或潍柴船用柴油发动机,齿轮箱使用与主机相配套。消音装置降低噪音,排放标准符合环保规定标准。柴油机配水温、油温自动报警装置及自动停车装置,确保运行安全。*8液压泵站发动机:≥75kw(重庆康明斯或潍柴船用柴油发动机)9发电机组:≥24kw(重庆康明斯或潍柴船用柴油发电机组)*10收集最大深度:≥1.5m*11收集打捞作业面:≥5.0 m,收集传输带:≥2.5 m*12收集臂宽度:≥1.5 m13垃圾漂浮物净装载量:≥40t或(80立方)*14推进方式:双机双螺旋桨(采用锰铝青铜或常用锰黄铜材质)*15采用电动液压舵。(南京航海仪器二厂)*16油箱容量:≥3吨,续航力:≥40h*17乘员:≥4人18锚机2只,120kg锚两只19液压动作设置行程保护装置20船体材质:CCSB(材质厚度和强度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经船检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建造图纸施工)*21B级航区J2航段*22油漆喷涂应符合国际标准、环保高品质油漆,涂装前对钢材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清除铁锈,氧化皮,油污等一切杂物,除锈等级达到GB8923-88船体除锈标准,Sa2-Sa2.5级要求。管系涂装按GB3033-82船舶管路油漆颜色和级别符号要求。23淡水箱:≥0.5t24驾驶室、休息室、船员室内应进行装饰,地面铺木地板等,并配置座椅、窗帘、茶几、热水瓶架等设施;船上设置的储物室、厨房和卫生间应有相应装饰,配≥0.5t的淡水箱等设施;船上应配有岸电箱、驾驶室内配置2P空调、220v电源插座、甚高频、高倍望远镜、扩音器和喇叭等设备,并有全船液压收集系统不锈钢操纵台1套。25船上整个聚拢、收集打捞、滤水、存储、输送等运行过程全部采用自动液压技术。主要液压元件均采用国外进口元件。液压油箱有明显油位标识,并配有加油通气装置、过滤器和油水分离器。使用优质液压油管及接头等辅件。26救生、消防设备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的要求配备。27船钟、信号灯、通讯、音频设备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的要求配备。28随船配件:主机配备常用配件1套,检修工具1套。注:“*”必须响应!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所投船舶的设计方案及建造进度表;2、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经采购人同意并经船检机构批准的中标船舶施工图或建造图。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交货)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15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货。(二)实施(交货)地点实施(交货)地点:忠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通知中标供应商在船舶下水时间、试航时间10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并在5天前以电报或书面传真方式将确定的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这一通知后,应在3天内书面传真或电报回复中标供应商已接到该通知,并按时组织人员参加本船的试航。如采购人未能提出异议又不能按时组织人参加试航,则认为采购人已放弃参加本船试航权利,中标供应商可在验船师参加下进行试航。经验船师签认的试航、试航记录报告,应视作采购人已认可。2、实施办法2.1系泊试验前30天,中标供应商提出“试车试航大纲”送采购人及船检部门认可。 2.2中标供应商应在消除系泊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后进行正式试航,试航时发现的缺陷应在交船前消除。 2.3本船试航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试航内容按双方认可的“试车试航大纲”进行。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安全航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人员。试航期间因气候突变不能继续进行时,双方可协商暂时中止试航,未完成的项目推迟到其后的第一个气候良好的日子继续进行。试航因气候不良而推迟,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这种延误应视为允许的延误。 2.4本船试航所需的燃油、滑油、滑油脂的供应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3、验收3.1本船试航结束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参加试航的代表应就本船试航结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试航文件。 3.2如试航结果有不符合全船说明书及试验大纲的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应汇同采购人代表调查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必要时组织再试航。 3.3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对本船试航或再试航的结果发生争议时,应尽快协商解决。3.4货物包装材料及其它附带产品归采购人所有。3.5由中标供应商邀请具备船舶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派遣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高级工程师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相关法规进行验收,并经采购人认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按其标准进行验收,供需双方认可后签字。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所有的试验内容均满足生产厂及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取得采购人认可并报请当地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移交手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中标供应商应提交采购人需要的船用主要机电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等。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负责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重庆船舶入籍相关手续(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指采购项目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格(包含:合同项目、技术资料、设计及图纸评审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包装费、培训费、质保期维护费、装卸费、船检费及有关应交纳的税费等费)。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所投产品的质保期不低于一年。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并定期回访服务;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出现故障,供应商和厂家应在合同约定内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到达现场维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能提供相应的免费措施及人员培训。(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对所投船舶做两次例检,确保故障应急在1小时内电话响应并指导维修,电话里不能解决的应确保24小时内到达现场。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四)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四、付款方式(一)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二)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定金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三)船舶主体建造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货款至合同总金额的40%;(四)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办理《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项目政府采购验收单和验收报告后支付中标供应商货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5%价款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五)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无质量问题,且中标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及承诺,采购人在15日内付清余款;(六)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本公司(厂)发票。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在外地培训的,供应商免费提供食宿,交通费由采购人自理,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0%)5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2技术部分(32%)15分投标人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供投标船舶完整的技术参数的得15分,非加*号项有1项不满足的扣1分,2项不满足扣2分,依次类推,15分扣完为止。(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为准计分)招标文件所设置的*条款必须全部满足,如不能全部满足,技术部分得0分。5分投标人具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船舶或船舶主要功能设备(打捞装置、卸载设备、输送设备)的国家发明专利,有1项得1分,最多得5分。(以专利证书原件为准计分)2分投标人提供所投船舶的设计方案及建造进度表的得7分。(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为准计分)10分对投标人近3年独立建造类似机械化清漂船业绩评分,有1艘得2分,最多得10分。(以合同原件为准计分)3商务部分(18 %)3分投标人所建造船舶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证书的得3分。以证书原件为准计分3分投标人所建造船舶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计分1分投标人具有船舶设计资质的得1分。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计分2分投标人获得用户满意诚信企业称号的得2分。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计分2分投标人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120天以内交货的得2分,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135天以内交货的得1分。以投标文件中承诺书为准计分1分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年平均收入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得1分,人民币1-2亿元的得0.5分,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不得分。以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为准计分3分投标人获得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认证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计分2分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教材综合评分,优2分,良得1分,一般不得分。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为准计分1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运输方案,保障船艇运输途中的安全,无需海运或拆装运输的得1分。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为准计分注:以上评分所需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须在招标会资质审查时一并一次性递交,逾期不予认可。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与标记的;(七)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八)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的; (九)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十)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及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zxggzy.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四)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开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开发布变更通知。(三)开标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按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同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四)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县交易中心鉴证。(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按法律法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待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县财政部门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二、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三、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项目、技术资料、设计及图纸评审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包装费、培训费、质保期运行维护费、装卸费、船检费及有关应交纳的税费等费。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货。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忠县境内甲方指定地点。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包或分包;如有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乙方应明确承诺:所投产品的质保期至少为壹年。2、乙方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并定期回访服务;3、乙方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4、乙方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出现故障,乙方应在合同约定内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到达现场维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能提供相应的免费措施及人员培训。(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乙方应对所投产品做两次例检,确保故障应急在1小时内电话响应并指导维修,电话里不能解决的应确保24小时内到达现场。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乙方接到甲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四)维修配件乙方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七、付款(一)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二)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定金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三)船舶主体建造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货款至合同总金额的40%;(四)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办理《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项目政府采购验收单和验收报告后支付中标供应商货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5%价款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五)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无质量问题,且中标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及承诺,采购人在15日内付清余款;(六)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本公司(厂)发票。八、检查验收1、通知乙方在船舶下水时间、试航时间10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在5天前以电报或书面传真方式将确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这一通知后,应在3天内书面传真或电报回复乙方已接到该通知,并按时组织人员参加本船的试航。如甲方未能提出异议又不能按时组织人参加试航,则认为甲方已放弃参加本船试航权利,乙方可在验船师参加下进行试航。经验船师签认的试航、试航记录报告,应视作甲方已认可。2、实施办法2.1系泊试验前30天,乙方提出“试车试航大纲”送甲方及船检部门认可。 2.2乙方应在消除系泊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后进行正式试航,试航时发现的缺陷应在交船前消除。 2.3本船试航由乙方负责。试航内容按双方认可的“试车试航大纲”进行。乙方应根据安全航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人员。试航期间因气候突变不能继续进行时,双方可协商暂时中止试航,未完成的项目推迟到其后的第一个气候良好的日子继续进行。试航因气候不良而推迟,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这种延误应视为允许的延误。 2.4本船试航所需的燃油、滑油、滑油脂的供应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3、验收3.1本船试航结束时,甲乙双方参加试航的代表应就本船试航结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试航文件。 3.2如试航结果有不符合全船说明书及试验大纲的要求时,乙方应汇同甲方代表调查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必要时组织再试航。 3.3甲乙双方对本船试航或再试航的结果发生争议时,应尽快协商解决。3.4货物包装材料及其它附带产品归甲方所有。3.5由乙方邀请具备船舶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派遣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高级工程师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相关法规进行验收,并经甲方认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按其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认可后签字。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甲方造成一定的影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所有的试验内容均满足生产厂及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乙方应取得甲方认可并报请当地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移交手续。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提交甲方需要的船用主要机电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等。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重庆船舶入籍相关手续(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九、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十、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甲方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格式)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诚信声明(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八)“第四篇评标标准”中所有涉及评分的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及所投产品相关资料(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技术条款差异表五、其他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大写):元整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完整填写;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式三份,资质审查时出示一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式三份,资质审查时出示一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注: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2.1质保期;2.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2.3培训;2.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及所投产品相关资料(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其他资料(自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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