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行车维保)项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行车维保)项目公告
公开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TTCSB2021-08
修理项目:行车维保
采购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第一部分 公开询价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行车维保项目,我们诚恳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询价项目编号:TTCSB2021-08
二、公开询价项目:行车维保
三、公开询价网址:http://www.zmzb.com
四、报名时间: 2021-11-25至2021-11-29
(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日后三日内交至经营科)
五、接受地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六、响应人请在“中国中煤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mzb.com上点击接受参与并确认。注意事项说明:该设备维保项目为公开询价项目,响应人应先到采购人处详细了解设备现状,按照技术要求,编制行车维保方案。然后响应人须在网上报名响应,最终报价必须与询价文件中的明细一致,采购人必要时可根据响应人一次最终报价和文件要求确定修理成交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沛县大屯煤电集团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设备管理科
询价事宜联系: 王越电话:****-******** 传真:********6061
询价文件交至:王红(办公楼一层经营科)电话:****-******** 邮编:221611
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加工服务项目的公开询价。
2、响应人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维保厂商为专业起重机生产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投标方在投标时要提供行车制造、安装、维修相关资质证明,不低于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响应人在报价时需上传有效的询价响应文件、相关资质文件及相关要求。
3、在询价过程中发现响应人相互串通、联合哄抬报价、违反询价纪律等行为,经查实后,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询价资格及以后我厂服务采购业务的参与资格。
4、响应人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应能满足本公开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的相应要求。
5、响应人对本文件核阅后,如对某些条款有异议,可在公开询价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如未作说明,视作全部接受,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
6、请仔细阅读电子报价单附件里的公开询价文件,严格按照公开询价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询价文件中包含附件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6(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内容,请仔细阅读并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擅自更改其内容,一经签署则视为响应和同意我方所发出的文件内容。(未提供响应文件及未签署附件5及附件6内容的视为不响应我方文件内容和不满足报价要求,该项目报价视为无效。)
7、本公开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二、公开询价文件
1、公开询价文件组成:(1)公开询价公告;(2)响应人须知; (3)技术要求;(4)主要合同条款;(5)附件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公开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人未按公开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对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响应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2、公开询价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公开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通知)响应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公开询价范围:行车维保,详见报价单。
三、响应文件的内容 (一正两副,三份标书)
1、响应函
2、公开询价产品的报价单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维保或修理相关资质文件证明
5、企业介绍、规模、经营能力、技术力量、生产设备以及业绩资料等
6、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7、 修理或维保方案等技术相关资料
8、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商务、技术偏离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报价为设备修理(或维保)价格(含税:13%增值税)
3、响应人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特殊情况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
4、报价中若单价和总价之间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
5、最终报价必须与询价文件中的要求一致。响应文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未提供响应文件(参照第三条响应文件的内容)的视为不满足报价要求。
五、评标总则
1、询价小组成员由营算、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科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询价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直到评审结束,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见等,均不向响应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询价小组对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对超出经营范围、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证件是否真实,技术或服务是否满足公开询价文件要求等未实质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或技术文件及服务不能满足公开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取消其资格。
3、询价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响应文件提出的产品质量、企业信誉、价格、付款方式、服务、交货情况等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估。
4、询价小组根据各评审成员打分情况,向采购人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
六、评标细则
见附件7 《符合性审查细则》附件8 《报价评分表》
附件9 《技术评分表》附件10《商务评分表》
七、行车维保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熔铸冶金吊通用桥式起重机(2台)、龙门起重机(2台)、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31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30台)、定柱式悬臂吊(2台)、平衡吊2台)、智能折臂起重机(1台)等共计70台。
二、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以下简称甲方)所有起重机械及附属设施的维护检修、中小型技改等工作,参与厂家(以下简称乙方)按下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正本三副本)及报价,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2.1检修维护设备区域、名称及数量
熔铸冶金吊通用桥式起重机(2台)、龙门起重机(2台)、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31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30台)、定柱式悬臂吊(2台)、平衡吊(2台)、智能折臂起重机(1台)等共计70台。
2.2 主要检修维护内容:
2.2.1所属范围内起重设备的缺陷处理,定期维护、检修、保养工作,设备巡检工作,设备中小型技改工作(人工费预算在1500元内),设备中小修工作,设备年检的技术准备工作及与检验部门的业务联系工作(不包括检验费)。
2.2.2起重设备技术改造工作(人工费预算大于1500元)及大修不包含在本次谈判内容中。
2.2.3设备分工及界限:起重设备的所有部件(包括轨道及轨道螺栓的紧固,不含土建基础部分),行车滑触线以离滑触线最近电源开关进线端为界,开关进线端以前归拓特厂电小修维护负责。
2.3 具体检修维护项目内容
2.3.1起重设备及附件的检修、维护、消缺、抢修。
2.3.2起重设备及附件需定期进行的各项检查、各项试验等。
2.3.3起重设备维护保养及设备定期检修工作。
2.3.4 起重设备维修所用备品备件、材料计划由服务所在部门申报,设备科审核,甲方供应部门采购提供。
2.3.5 协助设备科完成技术改造方案的提出、非标件的测绘等工作。
2.3 6甲方工器具的修理、维护、保养工作。
2.3.7起重设备的定期校验、检验工作,包括电子吊钩称(如果有)的校验。
2.3.8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2.4 乙方应完成的其它工作
2.4.1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定期工作。
2.4.2依据的技术文件、质量标准:甲方生产设备管理实行点检定修制,乙方依据国家特种设备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等进行设备维修。
2.4.3依据甲方制定的《拓特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设备检修维护保养。
2.4.4依照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管理验收标准建立乙方相关文件标准及台帐。
2.5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2.5.1安全性指标: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2.5.2可靠性指标:乙方责任的设备事故和障碍为零。
2.5.3维护设备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2.5.4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2.5.5 保证日常维护过程中起重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起重设备使用可靠,无延误生产的现象。
2.5.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各种检查,派人跟随检查。
2.5.7对在各级安全巡查、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安全抽查过程中起重机查出的问题乙方必须在规定要求的时间内整改,由此形成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2.5.8 严格执行《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承诺书》及交纳安全抵压金2000元。
2.6 对乙方人员的要求:
2.6.1人员:现场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起重设备检修维护经验,没有恐高症,身体健康,年龄在23-50岁,并持有相应的国家、行业认可的相关证书,钳工必须持有焊工证,电工必须持有电工证,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2.6.2方案:承包单位必须配备4名人员常驻拓特厂,以满足现场维护需要,具体人员组织结构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2.6.3组织机构:
乙方现场必须有项目经理一名(可兼职),机械、电气检修人员各两名,安全员一名(兼职)。
乙方单位必须有一套经甲方确认的、完整的、具有适应现代管理机制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要统一纳入甲方的生产指挥系统中,统一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检修维护实行24小时昼夜服务,通讯联络畅通,维修及时,避免故障扩大。
2.7甲乙方责任及协作关系
2.7.1甲方责任:
?负责对乙方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负责维修备件、材料的储备、管理和供应。
?负责为乙方提供现场所具有的大型检修机械、专用工器具。
?负责设备修后的检查、验收。
?负责乙方与其它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
?负责对有争议的设备系统进行界定。
?负责对乙方提交的计划,措施、方案进行审核。
?负责检修、技改方案的审定。
?负责乙方办公、检修场地的提供。
?按照行业、上级单位、甲方的规定和规程对乙方工作分月度进行考核
?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维保费用。
?为乙方提供能满足生产维护的生产条件。
2.7.2乙方责任:
?严格执行甲方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维护设备正常;接受甲方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负责向甲方申报备件和主要材料计划。
?按时完成责任内的所有检修、维护工作,保证检修质量、工期和安全。
?保证设备性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维修成本,不浪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备件。
?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各种书面资料的填写、整理,按时反馈给甲方。
?维修人员应每天24小时值班,随叫随到,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现场问题。
?负责配置维修工作所需工器具。检修工必须每人配置一套常用工器具及工具包。检修必须的工器具由乙方自行购买或租用,不得因没有工器具而影响正常检修、维护,否则按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负责配备乙方人员的劳保用品,必须统一着装,穿戴齐全,按甲方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配合甲方在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等各方面的工作。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各种检查,派人跟随检查。
?对在各级安全巡查、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安全抽查过程中起重机查出的问题乙方必须在规定要求的时间内整改,由此形成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严格执行拓特厂《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进驻后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承诺书》,施工前签订《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任务。
?服从甲方对有争议的设备系统进行界定的结果,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
?乙方承包上述工作,应严格按照拓特机械制造厂制定的检修维护工作标准执行。甲方制定对乙方的考核办法,并按照乙方工作完成情况支付维保费用。
?乙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随时为甲方提供人员组织机构及通讯方式。
2.8 工作质量及验收考核
2.8.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维护工作,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该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符合规范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2.8.2 质量等级。乙方应按照国家一流企业的标准组织工作。
2.8.3 对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中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直到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
2.8.4 双方对质量评定有异议时,由双方认可的单位给予仲裁。
2.9 其它
2.9.1乙方对甲方的生产工艺等涉及企业经营生产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者。
2.9.2其它工作执行拓特机械制造厂相关管理标准和考核制度。
2.9.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人员的过失造成甲方的损失和伤害由乙方承担。
2.9.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乙方责任分包给第三方。
2.9.5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维保范围拓特机械制造厂厂区所有起重机械设备本体(包括机械、电气、控制等部分)及安全附件、滑触线、离行车滑触线进线最近的一个电源开关(不包括电源开关进线)。所有起重设备的规格及使用地点如下表。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使用地点 |
1 | 212-14 | 单梁起重机 | LD10-13.5 | 电修车间 |
2 | 212-16 | 单梁起重机 | LD10-16.5 | 总装车间钳二组西车 |
3 | 212-18 | 单梁起重机 | LD3-13.5A5 | 成品库 |
4 | 212-17 | 单梁起重机 | LD3-13.5 | 热处理 |
5 | 212-06 | 单梁起重机 | LD3-10.5A5 | 铸工车间清砂北 |
6 | 212-05 | 单梁起重机 | LD3-10.5A5 | 铸工车间清砂南 |
7 | 212-19 | 单梁起重机 | LD5-13.5A5 | 电修车间 |
8 | 212-07 | 单梁起重机 | LD3-13.5A5 | 铆焊南车(小锻工) |
9 | 212-04 | 单梁起重机 | LD5-13.5A5 | 总装车间东车 |
10 | 212-02 | 单梁起重机 | LD5-16.5A5 | 小金工中跨南 |
11 | 212-12 | 单梁起重机 | LD3-16.5A5 | 小金工中跨北 |
12 | 212-20 | 单梁起重机 | LD10-22.5A3 | 下料车间西跨 |
13 | 212-21 | 单梁起重机 | LD10-13.5A3 | 下料车间东跨 |
14 | 212-22 | 单梁起重机 | LD3-16.5A3 | 大金工车床组 |
15 | 212-24 | 单梁起重机 | LD3-16.5A3 | 综合修理车间 |
16 | 212-25 | 单梁起重机 | LD10-16.5A4 | 总装车间西跨北车 |
17 | 212-26 | 单梁起重机 | LD5-13.5A4 | 总装车间东跨北车 |
18 | 212-27 | 单梁起重机 | LD3-13.5A4 | 热处理间北车 |
19 | 212-28 | 单梁起重机 | LD3-13.5A4 | 铆焊北车(原小锻工) |
20 | 212-29 | 单梁起重机 | LD5-12.5A4 | 铸工车间露天跨 |
21 | 211-15 | 双梁起重机 | QD5-13.5 | 电修车间 |
22 | 211-06 | 双梁起重机 | QD5-16.5 | 金工车间南跨 |
23 | 211-08 | 双梁起重机 | QD15/3-16.5 | 金工车间北跨东车 |
24 | 211-27 | 双梁起重机 | QD5-16.5 | 铆焊车间北跨东车 |
25 | 211-22 | 双梁起重机 | QD15/3-13.5 | 铆焊车间(原矿修) |
26 | 211-19 | 双梁起重机 | QD5-16.5 | 铆焊车间南跨东车 |
27 | 211-28 | 双梁起重机 | QD10-16.5A5 | 支架车间北跨东 |
28 | 211-29 | 双梁起重机 | QD10-16.5A5 | 矿修车间北跨东 |
29 | 211-30 | 双梁起重机 | QD20/5-16.5A5 | 矿修车间北跨西 |
30 | 211-31 | 双梁起重机 | QD20/5-16.5A5 | 矿修车间南跨西 |
31 | 211-32 | 双梁起重机 | QD10-22.5A5 | 支架车间南跨西 |
32 | 211-33 | 双梁起重机 | QD16/5-22.5A5 | 支架车间冲洗西车 |
33 | 211-34 | 双梁起重机 | QD20/5-22.5A5 | 支架车间南跨东 |
34 | 211-35 | 双梁起重机 | QD20/5-22.5A5 | 支架车间冲洗东车 |
35 | 211-36 | 双梁起重机 | QD32/5-22.5A5 | 支架车间中跨东 |
36 | 211-20 | 双梁起重机 | QD15/3-22.5 | 金工中跨西车 |
37 | 211-23 | 双梁起重机 | QD15/3-13.5 | 下料车间东跨 |
38 | 211-16 | 双梁起重机 | QD10-16.5 | 总装车间西车 |
39 | 211-07 | 双梁起重机 | QD5-16.5 | 金工北跨西车 |
40 | 211-10 | 双梁起重机 | QD30/5-22.5 | 金工中跨东车 |
41 | 211-18 | 双梁起重机 | QD5-16.5 | 锻工车间 |
42 | 211-02 | 双梁起重机 | QD10-16.5 | 铆焊北跨西车 |
43 | 211-21 | 双梁起重机 | QD10-16.5 | 铆焊南跨西车 |
44 | 211-12 | 双梁起重机 | QD5-16.5 | 铆焊中跨西车 |
45 | 211-13 | 双梁起重机 | QD10-16.5 | 铆焊车间中跨东车 |
46 | 211-25 | 双梁起重机 | QD8-16.5A | 铸工车间中跨 |
47 | 211-26 | 双梁行车 | QD10t-16.5 A6 | 铸工车间南跨 |
48 | 211-37 | 双梁起重机 | QD16/3.2-22.5A5 | 下料车间西跨 |
49 | 211-38 | 双梁行车 | QD5-12.5 A6 | 铸工车间露天跨 |
50 | 211-39 | 双梁起重机 | QE30(20/+105)-22.5A6 | 支架车间中跨西 |
51 | 211-40 | 双梁行车 | QD16/3.2-16.5 A5 | 总装车间钳二组东车 |
52 | 212-30 | 单梁起重机 | LD10-13.5A4 | 铆焊车间(原矿修) |
53 | 211-41 | 双梁行车 | QD10t-16.5 A6 | 铆焊车间(南跨西) |
54 | 211-42 | 双梁行车 | QD10t-16.5 A7 | 铆焊车间(南跨东) |
55 | 215-06 | 门式起重机 | MH10-14 | 成品库 |
56 | 215-02 | 门式起重机 | MDG10-16A5 | 供应科钢材库 |
57 | 212-09 | 单梁起重机 | LD2-8A5 | 铸工车间碾砂 |
58 | 212-08 | 单梁起重机 | LD1-10.5A5 | 小金工西跨 |
59 | 212-23 | 单梁起重机 | LX2-3A3 | 电镀磨床间 |
60 | 单梁起重机 | 2T | 电镀磨床间 | |
61 | 212-31 | 单梁起重机 | LX1T-7.8 | 电镀间 |
62 | 212-03 | 单梁起重机 | LD3-10.5A5 | 备件库 |
63 | 212-32 | 单梁起重机 | LD2.8Y-22.5 | 支架车间 |
64 | 212-13 | 单梁起重机 | 2T | 铸工车间 |
65 | 单梁起重机 | 0.5T | 锻工车间北跨 | |
66 | 213-28 | 定柱式悬臂起重机 | BZ0.5-5 | 热处理 |
67 | 定柱式悬臂起重机 | 1T | 铆焊车间 | |
68 | 平衡吊 | PAY-S1532 | 铆焊车间 | |
69 | 平衡吊 | PAY-S1532 | 铆焊车间 | |
70 | 智能折臂起重机 | 300kg | 总装车间 |
八、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人,拓特厂营算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告知其已被接受,并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为成交人的响应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凭成交通知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商务条款
1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维保技术要求。
2.价格:合同价格为含税(13%)价,不再变更。
3.付款方式:每月提供行车维修、保养记录,设备部门核实维保行车使用状态后签字确认。承揽人可半年提供一次13%增值税专用销售发票,挂账后根据资金情况承兑付款,剩余合同货款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期满没有质量问题,支付剩余款;如有质量问题则对问题处理完毕或索赔完成后再付剩余款。
4.验收: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车以及定做方的技术要求。
5.索赔:由于承揽人原因,设备维修和保养等性能达不到技术要求,不能正常使用,定作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索赔。
7.违约责任:
7.1.承揽人违反技术协议和合同约定的责任内容,不按期或不按技术要求作业,严重影响定作人生产持续,每违反一次,应按当年维保费总额的1%向定作人支付违约金。
7.2.因承揽人维修、保养不当造成行车损坏,若在一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将免收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在合同期内承揽人维修、保养不当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揽人负全责。
8.修理厂家资质:必须是专业起重机生产厂家,有专业维修队伍,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应的修理资质有效证件。
9.争议:因本合同执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定作人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
公开询价响应函
致: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根据贵方对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开展公开性询价的邀请,我方代表(职务、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提交下述文件:
1、响应文件(附在电子报价单一并提交)
2、报价单(以提交的最终电子报价为准)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公开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响应贵方询价文件中的内容。
与本次公开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人名称(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响应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公开询价(公开询价项目编号:),全权处理公开询价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等商务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 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响应人全称(公章):
地址: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电 话:
邮政编码: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文件商务条款 | 报价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响应人提报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
附件4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文件技术条款 | 报价技术条款 | 说明 |
注:响应人提报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
附件5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附件6
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附件7 符合性审查细则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投标人4 | 投标人5 |
1 | 投标资格 | 投标方为起重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0(含)以上人民币。 | |||||
2 | 投标资格 | 行车制造、安装、维修相关资质证明,且具有不低机电安装工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 |||||
3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打印、装订、签署、盖章、密封和标记符合招标规定要求。 | |||||
4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内容齐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关键内容字迹不会模糊,辨认不清者。 | |||||
5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 |||||
结 论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合格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结论”一栏由评委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获得半数评委以上结论为“通过”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
附件8
报价评分(40分)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标报价(40分) | 偏差率 | 评标基准价:以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有效投标报价-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100 评分标准: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40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最多加10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10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
附件9
技术评分表(4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分数 | 好 | 中 中 | 差 |
技术评审 | 40 | |||||
1 | 维保资质 | 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5 | 5~4 | 3~2 | 1~0 |
2 | 技术力量 | 专业技术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数量及资质证明 | 10 | 10~8 | 7~4 | 3~0 |
3 | 服务措施 | 维保服务质量和时间的响应措施 | 10 | 10~8 | 7~4 | 3~0 |
4 | 检查、保养计划 | 应制定与我厂设备相关有定期检查、保养计划 | 5 | 5~4 | 3~2 | 1~0 |
5 | 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 应制定与我厂设备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实施细则 | 5 | 5~4 | 3~2 | 1~0 |
6 | 检查保养记录表 | 针对我厂行车设备提供专业准确的维修、保养记录表 | 5 | 5~4 | 3~2 | 1~0 |
注:评分表中所标的分范围均为:上限包括本数,下限不包括本数,如:3~2即为3≥评分>2
技术评分细则
(1)由各评委按“技术评分表”(见下表)独立打分,将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计取算术平均分作为该单位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小数点后第3四舍五入。
(2)技术评审分项要素分 【好】、 【中】、 【差】三个等级标准。
(3)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1:维保资质
【好】自身拥符合要求维保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
【中】有维保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
【差】不满足上述条件者。
评审项目2:技术力量
【好】驻厂专业技术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数量及配置优于我厂要求,操作人员资质齐全;
【中】驻厂专业技术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数量及配置基本满足我厂要求,操作人员资质不齐全;
【差】驻厂专业技术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数量及配置不满足我厂要求,未附或不全操作人员资质。
评审项目3:服务措施
【好】维保服务质量和时间的响应措施优于我厂要求;
【中】维保服务质量和时间的响应措施符合我厂要求;
【差】维保服务质量和时间的响应措施不符合我厂要求;
评审项目4:检查、保养计划
【好】针对我厂设备制订详细的检查保养计划,检查保养内容和周期满足或优于我厂规定的检查保养;
【中】针对我厂设备制订详细的检查保养计划,检查保养内容和周期基本满足我厂规定的检查保养;
【差】针对我厂设备制订详细的检查保养计划,检查保养内容和周期不满足我厂规定的检查保养;
评审项目5: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好】针对我厂设备提供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具体的保养实施细则;
【中】有提供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但制度及细则内容针对性不够;
【差】有提供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但制度及细则内容较为空泛,针对性较差。
评审项目6:检查保养记录表
【好】针对我厂设备提供准确的维修保养记录表格,表格内容针对性强,且有相应自检和验收内容;
【中】有提供维修保养记录表格,但表格内容不够详细,针对性不足;
【差】未能提供维修保养记录表格或表格内容针对性较差。
附件10
商务评分表(2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好 | 中 | 差 |
1 | 文件响应性和齐全性 | 5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条件和质量承诺,且有更优惠条件:5分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件没有偏离,没有实质不利于业主条件:2.5分 |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条件,有不利于业主的条件: 0分 |
2 | 企业规模和实力 | 5 | 企业规模及技术实力较强:5分 | 企业规模及技术实力一般:2.5分 | 企业规模及技术实力较差: 0分 |
3 | 行车维保的业绩 | 5 | 近几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1份得1分,提供5份得5分 | 需将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该项不得分。 | 未提供近几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0分 |
4 | 安全履约承诺 | 5 | 完全响应安全履约承诺:5分 | 未响应安全履约承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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