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笔记本电脑”项目询价公告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笔记本电脑”项目(*******c-4b2d-43d4-80f8-ad7004f0afa0.doc">询价文件下载)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预算
1、采购项目:笔记本电脑。
2、数量:笔记本电脑2台。
3、预算:20000元,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
********2">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3">1、在国内注册的合法供应商(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询价文件工作日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4">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上午11时正(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5">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代理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吴先生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必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在国内注册的合法供应商(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二、设备购置清单产品名称技术规格要求单位数量笔记本电脑CPU类型英特尔 酷睿i5 3代系列台2CPU型号≥Intel 酷睿i5 3337UCPU速度≥2.7GHz主频三级缓存3MB芯片组英特尔?QS77 芯片组内存容量≥4GB内存类型DDR3 1333MHz硬盘容量120GB SSD固态硬盘显卡英特尔? HD 4000显示芯片光驱类型无内置光驱屏幕尺寸14.0英寸HD LED背光显示屏物理分辨率1366x768内置蓝牙支持无线局域网英特尔?6205S AGN端口复制器支持(USB端口复制器)端口1*USB3.0接口,1*USB2.0接口(Powered),Mini DisplayPort, 麦克风&耳机组合接口,4合1读卡器(SD/SDHC/SDXC/MMC)键盘类型标准全尺寸背光键盘定点设备类型指点杆/多点触摸板网络摄像头720p HD 摄像头顶盖材料碳纤维电池4芯电池集成指纹识别器支持注: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商务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所采购产品报价,漏报或高于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其中包括货品价格、设备安装调试、税费、运杂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4、成交供应商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若不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保修期:供应商所供设备必须按原厂保修, 保修期内提供7x24小时服务。7、培训: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的操作和维修培训。8、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免费一年维护、保养服务,维护、保养服务期间须提供当日1小时现场响应服务。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外地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售后服务点证明),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后的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故障修复,如果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临时备用设备,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行(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9、售后约定:投标产品须有7天内包退换承诺。10、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款。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使用单位”是指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2、“招标人”是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投标人”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报价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4、“有效投标人”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5、“采购当事人”是指“采购人”、“招标人”、“投标人”。二、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组成(参照第四部分附件格式):(1)投标报价表;(2)投标设备技术性能与偏离情况说明一览表;(3)本项目相关承诺及证明。三、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报价文件以信函密封形式递交,封口盖公章。须于2014年4月3日上午11时前递交(电报、电话、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2、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本次标的招标编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2)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3)若投标人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任何建议或疑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和回复。若招标人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任何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递交报价文件后,可撤回报价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提出申请;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汇票、现金及现金支票等方式提交(暂时使用原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户名: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工商行汕尾市分行帐号:
****************259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本次项目合同书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收。(1)投标人在报价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a按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b接受对报价文件错误的修正。(3)提供存在虚假内容的报价文件。五、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六、评标原则及方法1、评标和定标:(1)投标人按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2)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以询价文件作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凡涉及审查、评估和比较报价文件以及定标等意见,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报价审查: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实行现场告知,由询价小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3、询价小组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推荐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退还报价文件。七、中标通知1、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结果,向中标(成交)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2、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义务退还报价文件。八、合同授予1、成交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包括书面通书及短信通知)与使用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九、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报价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报价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