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一标段)招标公告

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一标段)招标公告

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一标段) 项目编码 ********140*****209004
项目名称 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一标段)
招标/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编号:
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14-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一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汉王、金牛寺、卢家岩、王家湾、鸭子堂、猫儿坎、棉花、双河、园宝山)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
二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苦竹林、黑山靖、猫儿沟、永济桥、张家岩、崆峒山、涂家桥、禾苗、金河)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
三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李家岩、仰山庙、罗家石坝、茅岭沟、斑竹山、山岚、马鞍山、岚峰、鹅颈坝)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
2.2工程地点:荣昌县。每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27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4年 3 月 31 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 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县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程愿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69@QQ.com">********69@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一标段)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YZB2014-024)招 标 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三月 目 录第1章 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36.发布公告的媒介37.联系方式3第2章 投标须知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2.1总则72.2招标文件72.3投标文件的编制72.4投标文件的提交72.5开标和评标72.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72.7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72.8 纪律和监督7第3章 合同条款7第4章协议书7第5章 经济标格式75.1投标报价书75.2授权委托书7第6章 工程量清单76.1说明76.2 工程量清单的报价项目分组和报价汇总7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7第8章 评标办法78.1、评标方法78.2、评标标准7第9章 技术要求7 第1章 招标公告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YZB2014-02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一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汉王、金牛寺、卢家岩、王家湾、鸭子堂、猫儿坎、棉花、双河、园宝山)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二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苦竹林、黑山靖、猫儿沟、永济桥、张家岩、崆峒山、涂家桥、禾苗、金河)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三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李家岩、仰山庙、罗家石坝、茅岭沟、斑竹山、山岚、马鞍山、岚峰、鹅颈坝)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2.2工程地点:荣昌县。每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个月。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5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27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3如有疑问,请在2014年 3 月 31 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整。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 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荣昌县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邮编: 邮 编:401147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人:程愿电话:******** 电 话:***-********传真: 传 真:***-********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69@QQ.com网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第2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名称: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地址:荣昌县联系人:张先生电话:********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联系人:程愿电话:***-********3项目名称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4建设地点荣昌县5承包方式单价承包6质量标准合格7招标范围一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汉王、金牛寺、卢家岩、王家湾、鸭子堂、猫儿坎、棉花、双河、园宝山)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二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苦竹林、黑山靖、猫儿沟、永济桥、张家岩、崆峒山、涂家桥、禾苗、金河)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三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李家岩、仰山庙、罗家石坝、茅岭沟、斑竹山、山岚、马鞍山、岚峰、鹅颈坝)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8工期要求每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个月9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将以上证件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原件)。2、近3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无亏损。(将资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原件)。3、近五年(2009年至今)内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发包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原件)。4、服务承诺投标单位须在重庆市内设置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站点,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提供良好的后期服务(承诺书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特别提示:以上所有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查验。如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存在虚假行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5、投标人需具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原件)。6、在最近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7、投入本工程的专业人员至少3人以上,并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同时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10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见第2章 2.3.6 条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 3 月 31 日14时00分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 4 月 2 日17时00分14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 4 月 2 日17时00分15分包不允许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17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 (1)本项目各标段总价最高限价在开标前5天公布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废标。18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1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 2 万元; 二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 2 万元; 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 2 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基本存款账户银行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3、交纳截止时间:在投标递交截止3小时前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4、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项目编码:********140*****209004项目名称: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账号:****************50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141*****6666-7501注意:1、该项目三个标段,每标段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同,请将保证金汇入对应标段的专用账户内! 2、以上为一标段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他标段账号见对应招标文件!注:①上述帐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其中1个帐户中。②投标人应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市交易中心收到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原件和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20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工程不接受替代方案21投标文件份数提供叁份,其中壹份正本,贰份副本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14年 4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23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24评标方法及标准见第8章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27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28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2.6.2.1执行;2.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9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不作调整。30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交易费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招标代理费须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得单独列出。2工程交易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投标人按交易中心规章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工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含业主支付部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单列。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业绩一览表电子版份数:1份(U盘),格式:word或Excel32资格审查不合格、被评为无效投标、废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资格审查相关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料原件单独密封(自编目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在评标结束后退还原件。3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重新评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4廉政合同:中标人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水利局纪检组监察室《关于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渝水纪【2004】1号)要求,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招标人签订《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并自觉遵守相关条款约定。35核验身份:开标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前招标人将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出示身份证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而不能有效证明其身份的,按水利部标准招标文件范本(投标人须知第5.1条)执行。36监督处理:本次招标工作受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重庆市水利局纪检处监察室(***-********)等行政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行政监督部门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处理。37中标结果公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和 “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在市水利局网站上公示的内容将包括中标候选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业绩内容。 2.1总则2.1.1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承包方式2.1.1.1 招标范围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单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名称为: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招标编号:HYZB2014-024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单价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一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汉王、金牛寺、卢家岩、王家湾、鸭子堂、猫儿坎、棉花、双河、园宝山)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二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苦竹林、黑山靖、猫儿沟、永济桥、张家岩、崆峒山、涂家桥、禾苗、金河)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三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李家岩、仰山庙、罗家石坝、茅岭沟、斑竹山、山岚、马鞍山、岚峰、鹅颈坝)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2.1.1.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2.1.2 资金来源本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及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2.1.3 投标人的资格2.1.3.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见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款。2.1.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在本建设项目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被聘为本合同的监理人。2.1.3.3投标人还应按本款和第7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2)近期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概况。(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4)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2.1.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4.1 除按2.3.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4.2 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投标。2.1.5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2.1.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招标文件2.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表2.2-1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表2.2-1     招标文件组成表卷号章号名称一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条款4协议书5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6工程量清单7投标文件格式8评标办法9技术要求二招标图纸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提出,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2.2.2.2 招标人的答疑或澄清通知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招标人补遗答疑区” 专栏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2.3 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答疑或澄清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招标人补遗答疑区” 专栏上发布。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全部内容。2.2.3.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出必要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拒绝。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2.3投标文件的编制2.3.1投标文件的组成2.3.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三部分,分别为:一、 经济部分(1)投标报价书;(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投标辅助资料(报价类);二、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三、 商务标(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2)财务报表(资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2)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发包方证明材料)复印件;(3)服务承诺;(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其他企业施工能力的证明材料。2.3.1.2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经济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真实反映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人员姓名等。2.3.1.3投标文件格式为:常规字体、常规字号,A4白色普通复印纸。2.3.2投标报价2.3.2.1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2.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含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2.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2.3.2.4投标人应按第6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2.3.3投标文件有效期2.3.3.1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12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必改其投标文件。2.3.3.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得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2.3.4投标保证金2.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2.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3.4.3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即日起,向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3.4.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3.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3.5.1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方案外,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提交替代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还可附加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以及对招标人的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施工工艺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注明“替代方案”字样。2.3.5.2投标人还可主动提出不属于招标人邀请提交的替代方案,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基本方案的投标文件,并再提交承包人自己建议的替代方案,建议的替代方案也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2.3.5.3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管替代方案是否被采用,其投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2.3.6现场察勘和标前会2.3.6.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6.2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6.3招标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2.3.6.4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察勘现场和标前会,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以前提出,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2.3.6.5招标人将在第2.2.2条规定的时间内按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进行答复。2.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3.7.1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3.7.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2.3.7.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2.4投标文件的提交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1投标文件应按照《经济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开装袋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密封包装,且在包装外面清楚地标明“经济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字样(《经济标》装入“经济部分”,《商务标》装入“商务部分”,《技术标》装入“技术部分”),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公章),然后将所有投标文件装入一个外层封套包装(大口袋或包装箱)中。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1)所投标段名称; (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 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 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2.4.1.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不予接收,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2.4.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2.4.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4.3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4.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4.4.2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2.5开标和评标2.5.1开标2.5.1.1本工程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5.1.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2.5.2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4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2.5.4.1在开始评比前,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2.5.4.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2)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6)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缺页,或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者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9)投标文件载明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印制、密封或装订的;(1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1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偏离或保留或无效投标其他情况,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4.3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2.5.5 算术错误的改正2.5.5.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3)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投标报价书”中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书”金额为准,按比例修正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和合价。2.5.5.2 招标人将按上述第2.5.5.1款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2.5.6 投标文件的评比2.5.6.1招标人仅对按第2.5.4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2.5.6.2在评比时,评标委员会将考虑以下因素计算投标人的评标价。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2.5.6.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除了考虑按规定计算的投标人评标价的高低和合理性外,还将对各投标文件综合评比,并按第8章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打分。2.5.6.4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替代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2.5.6.5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2.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6.1决标2.6.1.1招标人在按第2.5.6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按第2.1.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2)按第2.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3)按规定计算的评标价较低且报价合理和按第2.5.6.3款的规定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2.6.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2.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2.6.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6.2.2由于招标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3.3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除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向每个投标人支付投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等的补偿金人民币(大写)壹仟元 。2.6.3中标通知2.6.3.1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2.6.3.2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3.3 发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2.6.4履约担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总价的10%。2.6.5签订合同2.6.5.1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30 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2.6.5.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下第2.3.4.5款(2)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6.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招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2.6.5.4合同价的确定经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修正后的中标人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2.7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2.7.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招标代理费须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得单独列出。2.7.2交易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投标人按交易中心规章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工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含业主支付部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单列。2.8 纪律和监督2.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8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3章 合同条款3.1名词解释发包人:即项目的执行单位和法人,组织评标、授标、签署合同,接受和保持承包单位提交的保证金,授权合同项目的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对技术和经济问题作出决定,有权签署和发布通知。该工程发包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承包人:是指已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的中标单位。3.2合同文件3.2.1 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3.2.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以日期靠后的为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a)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协议书备忘录);b)中标通知书;c)投标书;d)合同条款;e)技术条款;f)图纸;g)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h)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3.2.3、工程承包范围:一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汉王、金牛寺、卢家岩、王家湾、鸭子堂、猫儿坎、棉花、双河、园宝山)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二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苦竹林、黑山靖、猫儿沟、永济桥、张家岩、崆峒山、涂家桥、禾苗、金河)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三标段:完成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中9座小(二)型水库(李家岩、仰山庙、罗家石坝、茅岭沟、斑竹山、山岚、马鞍山、岚峰、鹅颈坝)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变形观测、渗流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监测自动化系统)。3.3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3.3.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一般义务和责任。3.3.2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3.3.2.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带来的任何责任。3.3.2.2 办理保险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3.3.2.3 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应严格按第9章技术要求条款中的规定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3.3.2.4 保证工期承包人应严格满足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施工进度要求向发包人交货,完成土建及安装调试,并申请验收。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的日期完成工程任务,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发包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赔偿费用。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延误工期未能按规定的日期完成工程任务,承包人工期可以顺延,但发包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3.3.2.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3.4工程量报价3.4.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第3.2.3条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单价包括设备安装、土建、技术服务费、各类软件费及各类税金、规费、保险费、检测费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各类风险(如工期较长等)。3.4.2设计变更引起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在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价格审核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价格调整的原则:(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参考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市场调查的单价或合价,最终由发包人与监理人确定单价或合价。(3)工程项目发生增减时,不对其原实施项目单价进行调整;按实际实施建设项目进行结算。(4)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波动不作调整。3.5转让与分包本工程不允许转让与分包。3.6设计图纸及图纸提供3.6.1 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应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设计。3.6.2 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30天内,须将设计的主要结果等有关技术文件、主要外购件的制造厂家及技术资料等报请发包人组织审查。3.7外购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合同设备所需要的全部外购材料、设备及零部件,均由承包人采购、验收、运输、试验和保管,其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报价中;但必须由发包人全程监控,发包人认可后的品牌、型号及技术指标方可购买。所有外购材料、设备及零部件应具有相应制造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承包人应对外购件的质量负责,并负责处理在现场安装中发现的缺陷。如果不能提供设计规定的外购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外购件代用申请单”,说明无法提供的原因,申请代用品的厂家,及其主要技术参数等。经书面同意后才能代用,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此而产生的工程量和价格变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应提供合同各项目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现场安装所需的专用工具。其费用计入报价中。3.8材料的代用 承包人应严格按审查批准后的设计图纸进行制造,如果不能提供设计图纸规定的材料时,承包人应在制造前30天内向发包人提出“材料代用申请单”,说明无法提供材料的品种和规格,申请代用的品种和规格,及其主要技术条件等。只有经工程设计单位和监造人书面同意后才能代用,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此而产生的工程量和价格变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9结构件涂漆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在制造厂内完成涂漆。此外,承包人还应向安装单位提供工地安装焊缝两侧的涂料和由于运输、安装碰损需修补部位的涂料,其品种、性能和颜色应与在制造厂内使用的涂料一致。以上涂料的费用计入报价中。3.10不合格的材料和不合格的工艺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要求,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能确保产品质量的工艺,一旦发现材料或工艺不合格,承包人应该立即更换或更改,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11质量检查3.11.1 承包人必须对合同各项设备的制造工作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3.11.2 承包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规程规范、标准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3.11.3 承包人应建立质检机构,对合同的各制造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试验,并提交记录、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3.12验收3.12.1 验收资料本合同设备验收前,承包人应提交给发包人下列验收资料一式8份a) 主要零件及结构件材料的材质证明文件、化验与实验报告;b) 重大缺陷处理记录和返修后的复验报告;c) 组装、装配检查、检测记录及调试报告;d) 主要材料代用通知单;e) 设计修改通知单;f) 制造设备出厂试验报告;g) 制造竣工图纸;h) 外购设备、外购件产品合格证;i) 安装使用说明书;j) 产品清单;k) 产品合格证书;l)仪器、设备保修证书(保修卡);J)验收需要的其它资料;3.13.2验收申请本合同设备满足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应在14天之前向发包人提出要求验收的报告:a) 该项产品全部制造、组装和现场安装完毕,并处于可试验状态;b) 第3.13.1款所及验收资料齐全并已提交给发包人。3.12.3 发包人可组织人员进行出厂验收,承包人应密切配合。3.12.4 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出厂验收资料的一项或数项进行复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复验。3.12.5 出厂验收并不免除承包人对产品制造质量和本合同的外购设备质量应负的合同责任。3.13设备货到及安装查验3.13.1 本合同全部产品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到安装现场,承包人必须对该运输方案负责,卸车、运输及保险、保管及完工验收之前的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3.13.2 设备运至安装现场和安装调试时的查验工作由发包人主持,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清点,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日期即为承包人的最终交货日期。3.13.3 设备到货查验和安装查验时,如发现有产品丢失、撞损或变形现象,则应由承包人负责及时补发、修理或矫正,修复的产品应经发包人复查认可后方可采用。3.14安装、调试和现场服务承包人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对发包人提供人员培训服务及其它技术服务、现场服务。在现场安装、调试期间,承包人应派出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实地安装或指导安装和现场服务。提供其他服务:如业主技术人员培训等。承包方负责对发包方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维修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服务,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 3.15保修期(1)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是指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年内。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制造质量、配套设备和外购件质量而引起的故障负责,包括由承包人进行无偿修复、更换等。(2)超出保修期的设备如需要更换,承包人只收取相应成本。3.16付款与结算3.16.1 付款与结算(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2)本合同约定项目内容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给乙方。(3)本项目系统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本合同约定项目内容完工且合格之日起满一年,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甲方在工程质量保证时间到期后14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余款全额支付给乙方。3.16.2 履约保证金由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履约或不能全部履约,由发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14天内不计利息退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3.16.3 结算前,承包人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a) 产品交付清单;b)安装单位的接受清单;c)本合同规定的全部竣工资料。3.17违约、罚金承包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属违约,发包人停止支付相应款项并有权索赔。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属违约,承包人有权索赔。3.17.1 承包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而造成的损失。3.17.2 承包人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日期,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延期期限内交付验收,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罚金。罚金率按合同金额逾期每天0.1%结算,但逾期交付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否则,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罚金由发包人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提取。3.17.3 若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未达到本合同技术条件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必须另行无偿提供新的、经改进的设备,以期达到保证值的要求。3.17.4索赔的提出。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违约方。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履约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并抄送违约方。否则,违约方可不受理。3.17.5索赔的处理(1)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应核查履约方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履约方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可要求履约方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2)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立即依据当时记录进行审核,并在履约方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履约方,并抄送违约方。(3)双方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双方可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任何一方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评审。(4)若履约方未遵守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提出的或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5)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3.18项目暂停3.18.1 由于承包人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以致继续下去将给本合同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发包人有权下达书面“停工指令”,对此,承包人不得拒绝,而应对已停工的项目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争取发包人同意。对于这种停工引起的费用的增加和交付日期延后均由承包人负责。3.19 并非承包人的原因,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也可发布书面“停工指令”,对此,承包人也应对已停工的项目进行积极维护。对于这种停工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影响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有权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给予补偿,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3.20合同变更3.20.1 只有在国家计划有重大变更时,才允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协议书。出现上述情况时,发包人应在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对由此造成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责任。3.20.2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3.20.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发包人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由于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20.4当合同规定的工作项目、内容、工程量、标准和性质、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或其他情况发生变更时,按照合同清单据实结算,清单中未包括的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21安全生产承包人应教育职工安全生产,并加强安全管理。凡由于管理不善、职工的过失或由于第三者的原因造成人身、设备、产品质量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3.22不可抗力3.22.1 由于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不可抗拒的灾害,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时,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就灾后处理事宜的协商做出安排。3.22.2 本合同受不可抗拒灾害的影响,其合同履约期限的变更与否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受灾后的合同方应就灾情、灾害对本合同项目的影响范围、程度、损失及灾后处理措施等提出详细的报告。双方均应以积极的态度,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并通过协商,确定合同延期的具体时间和灾害的责任等问题,落实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各项措施。3.23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办理保险事务,投保的费用应检查清单中保险费是否单列,与此描述一致,单独立项计入本合同报价中。3.24税承包人应承担纳税义务。税种和税额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法令和规定办理,全部税金计入本合同报价中。3.25争议与仲裁本合同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述方可直接向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3.26法律本合同签署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令、法规和条例。 第4章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 (以下称发包人)拟进行工程,接受了 (中标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约定项目承包方式为单价承包(根据实际实施项目进行结算)。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列第2条所列的各项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合同条款;(5)技术条款;(6)图纸;(7)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及附件;(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 单价承包工程合同价金按实际实施工程项目进行结算。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5.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6.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章后生效。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十份,发包人六份,承包人四份。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第5章 经济标格式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项 目 名 称 : 工程投标文件内容:经济标部分 投标人: (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5.1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格式)合同名称: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 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勘察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2.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120 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3. 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4. 若我方中标:(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5)因本工程土建施工进度需要,工程量清单中所列设备已有部分实施了采购及安装。对于已实施采购及安装设备的费用,我方保证在工程中标后用投标报价书中相应部分的单价或合价在中标总金额中扣除。5. 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 标 人: (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年 月日5.2授权委托书授 权 委 托 书(格式)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兹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授权委托单位: (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名)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第6章 工程量清单6.1说明6.1.1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6.1.2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6.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和保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1.4符合合同规定的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6.1.5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及“合计”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合计栏数字为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或合价,则认为己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6.1.6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本招标文件有关部分。6.1.7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重庆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6.1.8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与其工程量的乘积和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6.2 工程量清单的报价项目分组和报价汇总工程量清单另册6.2.1 项目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按单位工程分组,见表6.2-1。表6.2-1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表组号分组 名 称1主体工程(单价承包)6.2.2投标报价汇总汇总各组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得出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组号分 组 工 程 名 称报价金额(元)1主体工程(单价承包)合计(A)备用金金额(B): 00.00 (元) 安全生产费用(C):(元) 投标总报价(A)+(B)+(C): (填入投标函)注:其中(C)=(A)×1.5%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 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项 目 名 称 : 工程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投 标 人: (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通信代码电 话传 真网 址邮政编号成立时间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 名出生年月职称技术负责人姓 名出生年月职称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项目经理(人)固定资产(万元)高级职称人员(人)流动资金(万元)中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名 称初级职称人员(人)帐 号技 工(人)最近五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 年(另附表,格式见7.2《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年 年 年 年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 日 7.2近期完成的工程情况表近期完成的工程情况表(格式)1.工程名称:2.工程所在地:3.发包人名称:4.地址:5.合同价:6.开工日期:7.完工日期:8.承担的工作:9.主要人员姓名、年龄和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0.工程简况:11.项目主要特性:(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工程的要求列出其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名称和特性指标,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 日 7.3正在施工和新承建的工程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建的工程情况表(格式)1.工程名称: 2.工程所在地:3.发包人名称:地址:4.合 同 价:5.开工日期:6.完工日期:7.承担的工作:8.主要人员的姓名、年龄和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9.工程简况:10.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每个工程单列一表)工程名称: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设备所有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 日 7.4施工技术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表施工技术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表(格式)序 号名 称资料编号 注: 1、本表由投标人视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报送本工程的工作总计划、项目总进度、现场安装等以及其它投标资料。2、投标人将提交的资料编号后填入表内。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 日7.5商务偏差表 投标单位可不提交一份对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的逐条注释意见,而是根据下表的格式列出对上述条款的偏差。项目条款编号偏差内容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 日 7.6技术偏差表投标单位可不提交一份对本招标文件的逐条注释意见,但应根据下表的格式列出并不影响投标实质性响应的技术偏差。 项目规范条款内容偏差内容备注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 日7.7投标人业绩一览表业绩佐证对象类似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它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位置投标单位:项目名称:合同日期:年月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完)工日期:年月日合同总价: 万元《商务标》页-页……备注:1、多个业绩的,投标人自行增加相应表格,佐证对象的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以合并相应表格。2、本表提供电子文档装入U盘中。3、本表填写的业绩内容必须与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业绩一致。7.8质量、进度和安全保证措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阐明保证质量、进度和安全的措施。7.9其它资料由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附证明材料)。技术标封面格式荣昌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控)及自动化系统 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项 目 名 称 : 工程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部分投标人: (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 第8章 评标办法8.1、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资质等级的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后期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人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8.2、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60%)60以本次所有有效投标企业的报价之和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础分55分,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最多加5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减1分,最多减5分。2商务部分(10%)41、企业信誉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备查1.1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今)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诚信系统集成企业称号得4分,无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同类项目业绩2.1投标人近五年(2009年至今)内有1个及以上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案例的每个得2分,总得分不超过4分。出具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后装入投标书。23、本地化服务3.1在重庆市内设立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无得0分。3技术部分(30%) 12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系统解决方案的响应,在技术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有方案的根据方案情况得6-12分,无得0分10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需求了解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响应。有方案的根据方案情况得4-10分,无得0分8培训计划和售后服务响应满足招标要求,科学合理,培训措施好得3-8分,无培训计划和售后服务响应得0分。 第9章 技术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工序等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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