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我公司拟对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债权公开对外转让,债权情况如下:
债务企业: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债权本金余额22,582.50万元,债权利息19324万元,本息合计41,906.50万元,诉讼费等其他从权利176.25万元。担保方式:抵押和保证。
债务企业概况:债务人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法定代表人朱香明,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土地整理;物业管理;企业立项、策划服务;工程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绘;商品房代理销售;商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经营情况:已进入破产程序。
担保情况:
抵押人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抵押物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御海园,面积合计为158,100.61平方米。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大连欧美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庆国和朱清明。
诉讼情况:债权人已胜诉。目前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范经理、张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岳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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