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司法局化龙司法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 招标公告

番禺区司法局化龙司法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 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化龙司法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化龙司法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278607

(三)预算金额:9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服务内容:为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开展设立网上巡回法庭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法〔2021〕53号)精神,根据《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推进在全省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开展设立网上巡回法庭试点工作,提供司法惠民服务,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开展在线诉讼、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163*****93282.doc">查看附件
为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开展设立网上巡回法庭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法〔2021〕53号)精神,根据《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推进在全省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开展设立网上巡回法庭试点工作,提供司法惠民服务,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开展在线诉讼、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本项目根据上级要求完善数字民事法庭系统硬件集成及采购服务。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11月25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化龙司法所 ********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化龙司法所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司法局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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