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术馆美术培训合作招标公告
重庆美术馆美术培训合作招标公告
一、项目详情概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服务期 | 谈判需求 | 标底费用要求 |
1 | 重庆美术馆美术培训合作项目 | 五年 | 重庆美术馆作为直辖市4大功能场馆之一,起着培育推广美术教育,扩大美术馆影响的作用,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了让公共文化服务惠及更多民众,进一步加强美术馆的引领、培训基础教育的功能,现需对外寻找一家专业运营美术馆培训的公司,并与之合作经营管理,提供相应专业咨询服务。 开展上述项目的具体位置为:重庆国泰艺术中心(渝中区临江路1号)第 7 楼指定区域(指定区域详见标书附件一) (一)业务技术要求 1、文化公司诚实、守信、专业,无不良社会影响。 2、注册时间超过2年,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企业或艺术培训机构,组织过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全市范围内的文化艺术比赛(提供市级以上活动的相关图片资料及简介),重要节假日晚会的布置与安排,大型活动的开幕式或奠基仪式等。 3、投标人承担安排美术培训业务开展的义务,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法律交齐五险费等,采购人有权在用工过程中随时察看及监督投标人的缴纳情况,如有违反,将采取相应的法律程序及法律手段,投标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有美术培训资质的公司。 5、其他未尽事项双方谈判后由合同条款明确。 (二)经营要求 1、中标合作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工作人员由中标合作方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3、中标合作方与我馆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重庆美术馆无关。 4、中标合作方在指定区域内的任何添附行为须经重庆美术馆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保证馆体本身及原有相关设施设备的完整,并须保证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特种设施设备、附属设施设备等)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如需),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保证添附物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5、重庆美术馆出资的全部添附物(仅限于墙面结界、基础照明、电路接入端口、桌子、凳子、展示架、储物柜等办公家具)权属归重庆美术馆所有,中标合作方不得对其进行拆除和损坏。中标合作方负责提供场地内全部设施设备的保养,也可自行购置其他设施设备。 6、中标合作方负责指定区域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能源费,新增开通电梯运行费等一切因此培训项目所产生的费用。 7、中标合作方负责在约定范围内开展本项目日常经营活动,负责承担包括教师及教程材料费、店面管理及运营成本、日常宣传费用、系统使用成本等活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且系开展上述活动与服务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对美术馆的美誉度有很大提升的大型推广宣传活动,按“一事一议”向重庆美术馆申报后处理。 8、中标合作方须无条件遵守重庆美术馆的规章制度和意见以及重庆美术馆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文件、地方法规等规定。 9、中标合作方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照,依法经营,遵守公序良俗,致力于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10、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价值的保密信息,属于其他方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双方均应予以保密。 11、其他未尽事项双方谈判后由合同条款明确。 | 合作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的合作利益为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自第三年起,每年合作利益递增8%。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1月26日10:00至2021年11月30日16:30
2.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1号国泰艺术中心7楼
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4.供应商需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收:
(1)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报名时限、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限:2021年11月26日10:00至2021年11月30日16:30(需现场报名)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15:00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1号国泰艺术中心7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美术馆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业务经办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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