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2014年地质调查招标公告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2014年地质调查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中地调函〔2013〕32号)及2014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计划的统一安排,对部分区域的地质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2014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计划,华北地区有水工环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项目11个。项目名称及工作周期见下表。
二、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项目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包括按照项目总经费及年度经费控制数和立项申报阶段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的项目总预算、本年预算。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总经费、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招标书。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根据投标项目类别不同,投标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勘查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一号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二号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三号到七号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放射性)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拥有该矿种和该地区工作经验及相关资料;八号到十一号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地球化学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但各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均为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文件要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四)各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书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传真)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办公楼709室)。
领取时间: 2013年3月28-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拟投标项目名称等。
采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书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的原件,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将在开标会议报到日进行)。
5.联合体投标的,除提交上述1、2、3款资料外,还须提交由联合体组成成员共同签订的有效“共同投标协议”。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接收信息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投标人领取招标书后,需在2014年4月15日前提交投标确认函,招标人将对提交投标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提前不少于7天时间书面通知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书递交仅接受送达方式。
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确认函、投标书予以登记。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投标书,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
邮编:300170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兼传真)
徐连龙:135*****762
许言:137*****815
黄金国:159*****390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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