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板车务段管内林东站露天货场对外提供使用的公告
大板车务段管内林东站露天货场对外提供使用的公告
大板车务段管内林东站露天货场对外提供使用的公告
项目编号:dbcwd-2021-03
我段近期拟召开管内林东站露天货场对外提供使用服务项目的询价会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有意向的公司前来参与。
1.本次承办单位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车务段。
2.询价内容: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车务段管内林东站露天场地对外提供使用服务费用询价。
3.询价依据:《关于公布翻卸车维检费 机车出租费 货场场地出租费三项货运杂费的通知》(铁运[2008]87号)、《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4.对外提供使用的范围:林东站露天货场。
二、参与公司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会要求参与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参与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经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并能提供符合甲方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与承包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作业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资质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不予受理。
2.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邮至大板车务段财务收入科,并电话告知联系人;也可由联系人携带资料当面报名。如资料不全拒绝参与谈判。
报名公司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有授权);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7)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9)报名回执单;
四、参与公司资格的获取及相关要求
参与公司将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箱(dbcwdbgs@163.com)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名单位来车务段参加询价会议。
五、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信息在《国铁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项目承办单位: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车务段
联系人:赵冲
联系电话:****-******* (手机)139*****212
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车务段
附件1:
投 标 回 执
致: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车务段
我公司已于年月日看到贵段发出的关于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车务段管内林东站露天货场对外提供使用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业务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特此函复,并随函附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参与单位](公章)
2021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
联 系 人 | (印刷体) 签字: | 电 话 | |
移动电话 | 传 真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附件2:
2022年林东站露天货场对外提供使用服务计划
项目 | 对外服务面积 | 单价 | 费用 | 备注 | |
林东露天场地 | 6795㎡ | 露天场地:标准为2元/㎡月,比照当地实际水平,在200%幅度内上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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