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5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儿科设备采购综合评价文件

2021-11-25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儿科设备采购综合评价文件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单位拟以综合评价方式对儿科设备进行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09: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我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儿科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广州路399号)。

3、评价地点:菏泽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党员活动室。

4、控制价:

(1)第一标包:

大写:壹拾万元整 小写:100000元

(2)第二标包:

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小写:250000元

(3)第三标包:

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小写:150000元

二、设备数量及参数:

(一)设备数量:

1、第一标包:

(1)一氧化氮分析仪:1台;(2)亚低温治疗仪:1台。

2、第二标包:

电子纤维支气管镜:1台。

3、第三标包:

骨龄检测系统:1套。

(二)设备参数:见附件。

三、采购相关的要求

1、被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1)被邀请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需出具查询记录。

(3)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资质类文件除附在报价文件内另需单独封装一份。

2、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服务承诺。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或高于综合评价文件规定的数量及标准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设备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更换要求,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更换合格产品。所有设备质保期不少于两年,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险费、保管、安装、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5、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响应文件符合或高于综合评价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各供应商的优惠条件要做详细说明,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6、验收依据及标准:采购综合评价文件、响应文件、行业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

7、付款方式:货物及时供应后,且采购单位验收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7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20%,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有效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

(2)报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3)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综合评议文件要求及资质类文件不全的。

四、其它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规定

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后十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交付。

2、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时附带样品或产品宣传册。

3、所有需要耗材的设备,耗材与设备分别报价。

4、三个标包可以兼报,也可只报其中一个。

5、未尽事宜现场协商解决。

联系人:崔主任 电话:****-*******

地址: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菏泽市广州路399号)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妇幼保健院 评价 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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