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南客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酒泉南客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酒泉南客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南客运综合枢纽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肃发改(审)【2021】1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肃州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肃州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高铁片区高铁东路南侧、润水路西侧
3、建设规模: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3839.51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8525.14㎡。总建筑面积为18354.28㎡,其中:地上8504.12㎡,地下9850.16㎡。项目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客运站建筑高度13.35米,是集高铁、长途客运、旅游大巴、出租、小汽车以及慢性交通等多种交通功能于一体,提供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办公空间等多种服务业态,采用站城一体化的TOD理念规划建设的枢纽综合体。以上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土建(包括钢构)施工等。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1日
计划总工期:556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方式: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方式招标。
7、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报批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施工阶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等、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8、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工程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的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1年7月至10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6、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7、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8、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五、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6)。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1年11月25日18时00分起(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1年12月7日10时00分
2.地点:本次招投标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八、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方法:
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份)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gzyjypt.com.cn/)上发布。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肃州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祁雪路公益性蔬菜市场三楼
联系人:马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易瑞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A座807室
联系人:杨桐
联系电话:181*****695
监督人: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937—*******
2021年11月25日
项目
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年月日
投标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委托代理人 | 职务 | 职称 | |||||
级别 | 证书编号 | ||||||
资质证书编号 | 资质级别 | 核查登记结果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年检结果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职称 | 证书编号 | ||||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组成表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建设单位 | (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年月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市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件、复印件、彩印件均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以(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协议书
致:(招标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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