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中心小学挡土墙施工招标公告
莲花镇中心小学挡土墙施工招标公告
莲花镇中心小学挡土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莲花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岳发改投字【2014】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挡土墙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莲花镇中心小学挡土墙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
3、批准文号:岳发改投字【2014】30号
4、资金来源:市、区财政投资
5、项目概况:莲花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用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元。挡土墙项目位于校区西向和北向,主要有格构式锚杆挡墙和重力式挡土墙组成,格构式锚杆挡墙为D-E-F-G-H-J-K部分,重力式挡土墙为S-A-B、C-D、K-L-M-N部分,挡土墙高度最高为24米,总长度约264米。
6、工程费用:建安造价约360万元
7、招标范围:包括莲花镇中心小学挡土墙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8、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9、施工工期:150天(日历天);
10、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挡土墙或基坑护壁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为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在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
4、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拟配备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且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配备的施工项目部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无在建项目。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内企业和省外企业拟任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建情况以开标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情况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查询网址,或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10月-2014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7、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施工登记证(咨询电话:****-********),方可参与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企业和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莲花镇中心小学挡土墙”。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莲花镇中心小学挡土墙”),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03 月28日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04月 0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04月18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入库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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