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KWZB-DL2021060: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全自动水草收割打捞船采购招标公告

YNKWZB-DL2021060: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全自动水草收割打捞船采购招标公告

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全自动水草收割打捞船采购招标公告

2021-11-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全自动水草收割打捞船采购
采购单位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 大理州公告时间 2021-11-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11-25 22:00:13至2021-12-02 18:00:13
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1-12-16 09:00:13
开标地点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7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文
项目联系电话 135*****306
采购单位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 洱源县茈碧湖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30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昆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洱源县茈碧湖镇九台路洱源办事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011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全自动水草收割打捞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KWZB-DL*******

项目名称: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全自动水草收割打捞船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74.8

最高限价(万元):74.8

采购需求: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全自动水草收割打捞船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货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工商户,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或生产范围上须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供货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供货商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含发布当日)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7.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供应商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8.供货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9.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船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人须具有省级钢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三级Ⅰ类或以上);所供应设备需办理提供海事认可的船检证书、还须承诺所投产品可办理船舶检验证书; 1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货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工商户,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或生产范围上须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供货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供货商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含发布当日)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7.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供应商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8.供货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9.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船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人须具有省级钢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三级Ⅰ类或以上);所供应设备需办理提供海事认可的船检证书、还须承诺所投产品可办理船舶检验证书; 1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25 22:00至2021-12-02 18: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获取

方式:招标文件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全自动水草收割打捞船采购:保证金金额:8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12-16 09: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

联系方式:135*****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昆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九台路洱源办事处

联系方式:182*****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文

电 话:135*****306


标签: 提升改造 湿地公园 打捞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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