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省
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省
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高新区星钻国际3栋1单元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7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健招2021-019号
2、项目名称: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
3、预算金额:886,6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一标段, 1 项,预算金额:546,6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一标段,边坡综合防护修复工程、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园区配套工程等;
第2包: 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二标段, 1 项,预算金额:34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二标段,径流小区监测设备配套工程:硬件设备配套1套,软件系统1套。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10 00:00:00至 2022-02-2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二标段均适用)(2)特定资格条件:(一标段)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具有类似施工经验;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无在建,具备类似施工经验;7、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8、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时间前通过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0、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在磋商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二标段: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提供近两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6、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时间前通过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2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区星钻国际3栋1单元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一标段,标书金额: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太白县翠矶山水土保持示范园2021年提升工程二标段,标书金额: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携带法人介绍信,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磋商文件(9:00-11:00,14:00-17:00,节假日休息)。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2、请申请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备注:每位供应商仅限投一个标段。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07 09:30:00
地点:宝鸡市高新区星钻国际3栋1单元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太白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北大街37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健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东侧逸翠园i都会4幢1单元1221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健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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