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互联网专线扩容及“凌河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服务项目 | 有效期: | 2021-11-26 至 2021-11-30 | 撰写单位: | 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互联网专线扩容及“凌河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互联网专线扩容及“凌河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服务项目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凌河区教育局制定了《凌河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2.0标准(试行)》,统筹规划未来五年本地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明确凌河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建设以互联网和移动应用技术为依托的教育管理信息化系统,并通过建立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对现有“凌河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全部应用持续深化升级,满足未来五年内,凌河区教育局、学校、教师在教育资源、教学管理信息化新需求。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481,000.00/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双方2015年签订《教育信息化合作协议》,为满足凌河区教育局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发展需求,锦州电信持续投资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化、教育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与培训、教育信息化试点、信息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全面合作。基于前期良好合作,双方于2019年3月和2021年5月分别签订《互联网专线扩容服务合同》。 《凌河区教育局互联网专线扩容及“凌河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服务项目》是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在前期教育信息化应用基础上,对原使用网络带宽扩容升级维护、“凌河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服务,并增加校本资源库建设内容,满足凌河区教育局不断增加的应用需求。同时有效降低财政成本支出,保证原有平台数据的一致性及各类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对接及延续服务。 论证小组对采购方提供此项目的采购需求及相关材料充分讨论、论证,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74号令》等法律法规关于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及采购方申请说明,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资格资质、相关业绩合同等审查,参照: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三条中的第一项直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的第一款第2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和第一款第6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建议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46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王丙才 锦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正高 王晖 保安街道 高级 王淑娟 合成纤维厂 高级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