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1/2022年度省级化肥临时性商业储备7-12标段磋商公告-吉林省

吉林省2021/2022年度省级化肥临时性商业储备7-12标段磋商公告-吉林省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2021/2022年度省级化肥临时性商业储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849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2021/2022年度省级化肥临时性商业储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00元

补贴金额限价:50元/吨

采购需求:

1.依法确定省级化肥临时性商业储备承储企业,本轮储备主要是春耕肥,品种包括氮、磷、钾单质肥和复混肥,储备总规模200万吨。对于考核通过的承储企业用于化肥储备发生的贷款利息等合理费用,参照国家化肥商业储备贷款贴息补助标准,由省财政厅给予承储期内,按照实际承储量补助。

2.储备期限:4个月。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置26个标段。

第1至20标段:储备规模5万吨/每标段,氮、磷、钾单质肥不低于30%;

第21、22、23、24标段:储备规模10万吨/每标段,氮、磷、钾单质肥不低于50%;

第25、26标段:储备规模30万吨/每标段,氮、磷、钾单质肥不低于30%;

供应商可对上述26个标段报名参加磋商,评审时按标段顺序最多成交2个标段,成交后该供应商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l在吉林省境内具备化肥生产、经营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经营正常;

3.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可组成联合体申报,其中,牵头企业上一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参与企业上一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化肥生产企业在吉林省内有生产基地,拥有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复混肥产量10万吨以上;实际仓储能力10万吨以上,具备其中任一条件即可;化肥流通企业在吉林省内有经营实体,销售网络健全,且近三年年均销售量10万吨以上。联合体各参与企业总量应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3.4承储企业(含联合体各参与企业合计)在省内近三年年均销售量不低于企业投标量的 1.2 倍;

3.5化肥生产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能耗符合国家要求;化肥流通企业所采购化肥为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产品或符合国家商检标准的产品;

3.6承储企业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银行信誉良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日,每天9: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

方式:登录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第1、2、3、4、5、6标段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7、8、9、10、11、12标段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13、14、15、16、17、18、19标段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20、21、22、23、24、25、26标段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第1、2、3、4、5、6标段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7、8、9、10、11、12标段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13、14、15、16、17、18、19标段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同时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效供应商不足2家时,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请有意磋商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投标(磋商)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供应商取得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磋商,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资格。

3)确认“参加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6时00分

名称: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6号

联系方式:0431-8890 4587

联系方式:0431-8850 5058

1.凡与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供应商由吉林省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西北角)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3.供应商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省级化肥临时性商业储备磋商文件V3.0-7-12.docx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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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储备 商业 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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