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包一至包三)公开招标公告
海东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包一至包三)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东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包一至包三)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获取地址: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1号楼17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12-16 13: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鸿利公招(货物)2021-027号
项目名称:海东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包一至包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1.各投标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段中包一、包二、包三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包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如使用虚假技术指标中标,一经证实或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不符的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对投标公司、法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带给甲方的一切损失。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11-26至2021-12-02,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地址: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1号楼17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请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2.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12-16 13:00: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三。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12-16 13:00:00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产品单价最高限额。
3.疫情期间投标人应做好个人防护。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214号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华分支机构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214号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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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残疾人辅助器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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