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城中村第三批安置房一期EPC项目(清泽苑、瑞嘉苑、蒋相苑、正坊苑、枫罗苑)桩基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丰城市城中村第三批安置房一期EPC项目(清泽苑、瑞嘉苑、蒋相苑、正坊苑、枫罗苑)桩基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2021-11-26]
丰城市城中村第三批安置房一期EPC项目(清泽苑、瑞嘉苑、蒋相苑<雅居苑>、正坊苑、枫罗苑)桩基检测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就桩基工程检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
二、工程地点:丰城市
三、招标范围:丰城市城中村第三批安置房一期EPC项目(清泽苑、瑞嘉苑、蒋相苑<雅居苑>、正坊苑、枫罗苑)桩基检测工程的桩基检测。
四、项目规模:清泽苑用地面积18464平方米;枫罗苑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正坊苑用地面积10667平方米;瑞嘉苑用地面积35987平方米;蒋相苑<雅居苑>用地面积24265平方米。(具体以报规后数据为准)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检测工期: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每个地块工期暂定30日历天,桩基检测工作按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开始,在合同工期内出具合法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江西省的有关标准、规范,出具合法有效的桩基检测成果报告,达到合格要求。其检测报告应通过论证,论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项目检测招标控制价:约*******元。
八、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参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开标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内容;
③、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④、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投标备案通知: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及相关人员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其他:详见第二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附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以上资料、证件作资格审查评审依据,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开标时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
⑧、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注:根据现疫情防控服务规则,参与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请佩戴好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进入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重视,遵照执行。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区隔离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之前缴纳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须注明丰城市城中村第三批安置房一期EPC项目(清泽苑、瑞嘉苑、蒋相苑<雅居苑>、正坊苑、枫罗苑)桩基检测工程投标保证金,(注: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交易中心,未按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虚拟子账户缴纳)。
投标保证金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选择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所出具的有效银行保函,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码和注明查询电话,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银行保函在开标现场查验,在开标现场未提供银行保函的投标人,视为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投标资格。
户 名: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交易系统中选择
帐 号:投标人自行从交易系统中生成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中标人在中标后借故改变中标条件或不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的未中标通知后7日内退回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14:30分
开标地点: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
本项目公开招标,采用纸质开评标方式。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信息日报。
如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内容,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丰城市龙光东大道人才教育小区41号门面
联 系 人:吴先生电话:187*****24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2-9栋9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13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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