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南宁市烟草流行监测服务的公告

关于采购南宁市烟草流行监测服务的公告

2021年第172号

根据我单位业务工作需要,拟采购南宁市烟草流行监测服务,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采购南宁市烟草流行监测服务

二、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包括:调查技术基本费用、材料费、调查费、数据录入/资料整理、数据质量控制、研究分析及报告撰写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从事社会服务,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对国家、省、市控烟相关政策较为了解,较熟悉南宁市控烟行动现状及主要目标;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曾至少承接过3个及以上的社会服务项目,并能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监测任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公司简介;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用查询记录;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报价函;

(六)服务方案;
(七)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八)服务承诺(人员投入、完成时限及完成效果等,如实承诺)。

以上材料按提交材料要求打印目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目录顺序热熔装订成册(一式7份,一正陆副),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供应商投标报价、服务方案、专业水准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服务商。

五、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材料时间、地址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材料)。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5号楼508办公室
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
六、监督电话

单位纪检监察室:****-*******


附件:南宁市烟草流行监测项目需求表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南宁市烟草流行监测项目需求表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元)

1

南宁市烟草流行监测项目

1.提供服务方应为从事社会服务的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且有5人及以上的技术团队,曾至少承接过3个及以上的社会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主要指标――控烟行动,结合《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控烟行动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实施方案和控烟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南宁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南宁市烟草流行监测工作,以准确掌握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群吸烟率状况,特别是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及青少年人群吸烟率,充分了解烟草消费的人口特征和行为心理特征,科学预测烟草流行变化趋势、消费模式、影响因素及后果,加强烟草危害研究,为制定烟草控制政策、评估烟草控制效果提供系统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撑。

3.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概率抽样方法,对南宁市15个县区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层、不同职业人员,完成不低于3000人份样本烟草监测调查,并于4月中旬前完成数据录入、质量控制及分析工作,提供调查分析报告,为科学推进健康南宁行动控烟行动提供切实有效的数据技术支撑。

4.数据采集要准确,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调查问卷进行访问,访问员访问时要认真、耐心,不得主观臆造、弄虚作假、擅自修改、删除。质量监控要到位,督导、复核员在认真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在访问过程中必须要进行质量复核。

5.对本次监测的各种资料要进行严格的保密,未经委托单位允许,不得对外泄露及使用相关的数据资料。



12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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