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湖开发区12家国有资产企业污水零直排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1年平湖开发区12家国有资产企业污水零直排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2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平湖开发区12家国有资产企业污水零直排提升工程,在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111-330482-04-01-442305备案,项目业主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本次工程包括部分的非开挖修复;DN225 UPVC加筋管、DN300 UPVC加筋管、DN400 UPVC加筋管、 DN200 PE100级实壁管、DN250 PE100级实壁管、DN315 PE100级实壁管、DN400 PE100级实壁管开挖管及塑料管管件;DN200 PE100级实壁管、DN250 PE100级实壁管、DN315 PE100级实壁管、DN400 PE100级实壁管拖拉管及塑料管管件;管道封堵、气囊封堵;原有砌筑井及老井井盖更换;拆除及铺设C25砼路面;碎石回填;管道检测及疏通(出具CCTV检测报告)等;
2.3招标范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12家企业(御牧喷墨打印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福莱斯乐摩擦材料(平湖)有限公司、平湖优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平湖西科电子有限公司、平湖汽车零部件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中电材料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波勒过滤系统(平湖)有限公司、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赛康医用度量(平湖)有限公司、欧拓(平湖)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威克诺森机械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浙江伊控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室外污水管网的维修提升及部分的非开挖修复。
2.4施工工期:5个月;
2.5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为 380 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 年11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3@qq.com%EF%BC%8C%E6%8F%90%E4%BA%A4%E7%96%91%E9%97%AE%E6%88%AA%E6%AD%A2%E6%97%A5%E4%B8%BA2021%E5%B9%B4">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 12 月 2 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 12 月 3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333号永兴大厦二楼205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网银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 号:******** 0390 7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西梯10楼
邮 编:314200邮编:314200
联 系 人: 王先生联 系 人: 江先生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3@qq.com
2021年1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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