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压缩车及洒水招标公告

垃圾压缩车及洒水招标公告

增城市荔城环境卫生管理二所垃圾压缩车及洒水车采购项目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增城市荔城环境卫生管理二所的委托,对增城市荔城环境卫生管理二所垃圾压缩车及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CY2014HG0200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3月31日至2014年04月04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ZCY2014HG02006。 采购项目名称:增城市荔城环境卫生管理二所垃圾压缩车及洒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9999(其他专用设备)。 采购预算:253.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2辆)

项目完成时间

(含安装验收完成)

垃圾压缩车

(厢体容积15m3)

2

101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垃圾压缩车

(装载量8t)

2

87

洒水车

(装载量12m3)

2

65

注:投标人可兼投不兼中,具体规则详见《采购人需求》。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包的全部货物投标,评委会分包评标。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考虑到本项目采购货物的特殊性、安全性及售后服务等因素,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如是经销(代理) 商应得到所投车辆生产厂家(制造商)相关的授权委托;
3、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4、投标文件须附上所投车辆内容完整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且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投车辆参数必须与所附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的有关参数一致;(承诺函格式自定)
5、投标人所投车辆(整车)必须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或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zcyzb.com)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7)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本年度范围内可多次使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3月28日起至2014年04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1层11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1层1108房。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1层110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先生采购人联系人: 陈国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11层1108房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通园中路18号
邮编:510075邮编:51130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帐号:****************830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总体说明1.1.采购项目说明1.1.1.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货物类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1.1.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关于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子包一:人民币壹佰零壹万元整(¥1,010,000.00),子包二: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子包三: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凡超出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1.3.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增城市荔城环境卫生管理二所垃圾压缩车及洒水车采购项目编制工作。1.4.合格的投标人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1.5.关于投标报价1.5.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招标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1.5.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6.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1.7.关于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1.8.关于分公司参与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9.关于关联企业1.9.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1.9.2.投标人及其母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50%或以上)企业,只允许一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做投标无效处理。1.10.联合体投标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10.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满足“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1.10.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0.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0.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1.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11.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含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及有关材料),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及有关材料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11.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12.禁止事项1.12.1.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1.12.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12.3.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1.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1.13.保密事项1.13.1.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1.13.2.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1.14.知识产权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时(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1.15.定义1.15.1.“采购人”系指增城市荔城环境卫生管理二所。1.15.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5.3.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5.4.“甲方”系指采购人。1.15.5.“乙方”系指中标单位。1.15.6.“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1.15.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1.15.8.“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1.15.9.“中标单位”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获得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1.15.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2.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3.★保证金3.1.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缴交:子包一:人民币10000元;子包二:人民币8700元;子包三:人民币6500元。的保证金或以粤财采购[2011]15号文规定的三家(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公司)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子包一:人民币10000元;子包二:人民币8700元;子包三:人民币6500元。的保证金。3.2.保证金为人民币,必须于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账号:8218 0154 7400 01549财务联系电话:***-********联系人:陈小姐(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GZCY2014HG02006)3.3.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帐,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3.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一同装于唱标信封中)交给招标机构。3.5.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3.6.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由中标人交回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3.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8.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以银行划帐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采购人需求(4)采购合同(样本)(5)开标、评标、定标与签约(5)投标文件格式4.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可用信函、传真等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4.3.1.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15天在投标邀请所述网站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4.3.2.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4.3.3.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投标邀请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5.质疑与回复5.1.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5.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6.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编写6.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6.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6.1.3.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证),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6.1.4.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1.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竞标处理。6.1.6.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人员、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设备、材料、安装、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能满足所承诺达到的服务质量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人员、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6.1.7.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6.1.8.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6.1.9.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并提供支持文件,含糊不清、不明确或伪造变更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6.2.投标文件的组成6.2.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三部分:①商务响应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唱标信封,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详细报价表;②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③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④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⑤对招标文件第三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商务要求等;⑥投标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6.2.2.投标人提交的 “唱标信封”,应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内。(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交付银行回单副本联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如为担保函形式则不需提供);6.2.3.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6.2.4.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6.3.投标文件的递交6.3.1.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四份,正本1份(内装投标文件纸质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磁盘或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3份(纸质),并注明“正本”和“副本”;除特别注明外,投标文件应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除规定签名、盖章的地方外,其余部分应为印刷或打印体。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6.3.2.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中清楚地注明。6.3.3.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予招标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6.3.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项目名称:增城市荔城环境卫生管理二所垃圾压缩车及洒水车采购项目收件人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ZCY2014HG02006投标人名称: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于年 月 日 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即投标截止时间)6.3.5.招标机构不接受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投标。6.3.6.招标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递交的投标文件:(1)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6.3.7.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6.3.8.招标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4.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6.4.1.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6.4.2.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正本与副本之间内容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6.4.3.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合计价。6.4.4.开标一览表各分项投标之和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修正总价。6.4.5.开标一览表与货物投标明细表、服务投标明细表对应的投标不相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4.6.中文大写与小写数值标注价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表示的报价为准。6.4.7.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笔误而需要修正任何投标报价时,均以评标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6.4.8.中标金额以修正价为准。6.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6.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6.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6.5.3.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7.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货物类:(1)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子包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费率类别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费率100以下部分1.5%100-500部分1.1%500-1000部分0.8%1000-5000部分0.5%5000-10000部分0.25%10000-100000部分0.05%*******以上部分0.01%如某货物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费为:总共交纳的中标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 (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费) (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费)=100万元×1.5% (500-100)万元×1.1% (600-500)万元×0.8%=1.5万元 4.4万元 0.8万元=6.7万元(3)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4)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采购服务费。中标单位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6)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8.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采购人需求说明:1.带“★”号的为重要的要求及指标,投标人必须作出完全响应,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4.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5.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生产厂家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生产厂家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生产厂家生产的其他品牌产品。6.★遴选规则:考虑到中标人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子包或所有子包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只限中一个子包。3个子包确定由3家不同中标人。具体遴选规则如下:(1)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的两个或以上子包中同时满足成为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子包优先顺序承诺函》首选优先顺序靠前的优先子包,作为其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子包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子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根据其提供的《子包优先顺序承诺函》(排除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选择的子包),首选优先顺序靠前的优先子包,作为其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子包视为放弃;并以此类推。(2)如以上3个子包出现一个或多个子包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况,则由遴选规则后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顶替,此情况不受只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子包的限制。采购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3)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遵守本项目遴选规则,不再提起任何争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都遵守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遴选规则,不再提起任何争议。(5)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子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一、项目概况荔城作为增城市“创文”的主战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断扩大,环境卫生管理压力也越来越大,目前,荔城街环卫所属下的人民桥垃圾中转站是依附人民桥而建成,为消除工作人员的安全隐患及对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小规模的改造,拟购买一辆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子包号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一垃圾压缩车(厢体容积15m3)210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二垃圾压缩车(装载量8t)287三洒水车(装载量12m3)265二、技术要求子包一:垃圾压缩车(厢体容积15m3)技术参数:1、底盘采用4×2驱动形式,2、发动机额定功率(kw):>160,★3、要求采用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供油形式,达国四排放标准。4、总质量(T):约16。5、车辆额定装载量(T):≥4.5。6、采用6.5吨前桥;采用13吨减速铸钢驱动桥,桥壳采用一次浇铸成型,具有超强抗弯抗扭特性,主减速比:≥5.73。7、轮胎规格:1200R20(钢丝胎)。8、车厢为厢体后部自带压缩装置形式。9、厢体容积(m3):>15。10、采用自动推板卸除垃圾。11、尾斗开启角度(°):>60。12、液压系统工作压力(MPa):15。13、车厢底板及料斗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Q345钢板或耐候钢板。14、防污染措施:对垃圾压缩车的各项防滴漏措施的性能进行详尽说明,并提供能有效防滴漏的充足证明材料。★15、压缩车厢后部装有垃圾斗翻转装置,要求与采购人现用的垃圾斗配套使用(附图:垃圾斗相关尺寸图)。★16、底盘与车厢采用便捷机构连接,可使车厢能与底盘快速分离。要求与采购人现用弧斗式垃圾中转站设备配套使用,并能与采购人在用的15.7 m3垃圾车厢交换交换使用(附图:垃圾站相关尺寸图)。17、操作系统必须具有自动和手动两套控制方式,在自动控制失效的情况下能手动完成垃圾装卸过程。★18、其它要求:(1)轴距(mm):3800;(2)底盘大梁宽度(mm):780;(3)后轮距(mm):[1800,1860];(4)在驾驶室右后下方安装KJ-F25A、KJ-G20A液压快速接头凹件各一件,DJ102/24V5A、DJ101七孔电插头、电插座各一个,液压快速接头为软管连接,七孔电插头为软线连接。19、配有空调。附图:垃圾斗主要参数示意图(单位:mm) 子包二:垃圾压缩车(装载量8t)技术参数:1、8吨车技术参数序号项目参数1底盘型号知名品牌2▲发动机功率(Kw)≥136(国四排放)3车箱容积(M3)≥124轴距(mm)≥45005▲外型尺寸(长X 宽 X 高)(8230-8280)mm×(2480-2530)mm×(3045-3095)mm6总质量(Kg)≥160007▲整备质量(Kg)≤86808最高车速(km/h)≥909压缩装置循环时间(s)≤1610卸料装置循环时间(s)≤4511一次装载质量(Kg)≥40012压缩方式双向压缩13压缩比≥4:114▲工作压力(Mpa)≥20.615后污水箱容积(L)≥40016污水箱清污口(mm)(340-350)x(70-80)2、8吨车配置要求(1)箱体侧板和底板为高强度耐侯钢材,钢板厚度≥3.2mm,抗拉强度≥490N/mm2;箱体底板采用平面结构设计,减少污水存积;填料器底板采用进口焊接结构用高张力且低碳素低合金高强度耐腐蚀钢板,钢板厚度≥8mm,抗拉强度≥800N/mm2,保证填料器和整车使用寿命(请投标人进行详细描述);(2)配置电脑全自动控制系统、PLC控制器,集成设计及采用优质液压多路阀;(3)箱体两侧成平面弧形,采用整张板一次滚压技术成型无焊缝;整车车厢为整体式框架结构,须带前门、后门的全密闭设计,防止恶臭外泄(提供实物图片);(4)车厢与填装器之间采用整体密封技术,并带有锁勾锁紧装置,且全部采用三道耐高低温耐腐蚀橡胶制成的密封条,防止污水滴漏(提供实物图片并请投标单位详细描述);(5)污水箱采用不锈钢材质,两侧均带有清污口,清污口采用耐高低温耐腐蚀橡胶制成的密封条,保证无污水洒漏(提供实物图片和钢材材质鉴定文件并请投标单位详细描述);(6)举升油缸需带安全电控锁,填料器举升后刮板仍可工作,并需具有自动清污系统,以防止填料器腐蚀;(7)卸料时,推板可推出箱体外部,保证卸料干净,箱体内不残留垃圾,防止箱体腐蚀。(提供实物照片);(8)填料器后部采用优质耐高低温工程ABS塑料制成的保护罩,使油缸有效的防止灰尘侵入,提高油缸使用寿命,又让整车显得美观大方(提高实物照片);(9)驾驶室配备原装空调。注:以上相关参数等要同国家公告一致,若投标方有虚假响应则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子包三:洒水车(装载量12m3)技术参数:1、主要技术参数底盘型号知名品牌发动机型号ISDe185 40燃油类型及排放阶段柴油,国Ⅳ★水泵型号知名品牌额定功率(kw)≥136最高车速(km/h)90轴距 (mm)≥4500★整车长×宽×高(mm)8830×2490×3000(允许偏差5%)满载总质量(Kg)16000额定整备质量(Kg)7450★额定载质量(Kg)8355(允许偏差5%)钢板弹簧数8/10 8轮胎规格10.00-20接近角/离去角(°)18/9水罐容积(M3)12最大洒水宽度(m)≥12对冲射水宽度(m)≥16喷枪射水距离(m)≥32自吸深度(m)6.5水泵最大扬程(m)90操作方式气动最佳洒水车速(km/h)5~20罐体公告尺寸(长轴×短轴×长度):1800×1310×5460(允许偏差5%)★3C、免检、免征公告经3C认证并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汽车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免征图册》页码。(以国家发改委汽车公告查询系统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网站链接及相关信息的扫描件加盖公章)2、洒水车配置(1)整车配备水泵超速报警装置。(2)前部设置全方向可调节式双侧鸭嘴喷水装置。(3)车身中部设置冲洗路面专用角度可调节式高压对冲装置。(4)车辆后部设置平台喷枪装置及消防卷盘。(5)所有喷洒装置能够独立操作独立使用且不影响其它喷洒装置的独立使用。(6)整车具备自吸水功能。(7)整车左右侧能直接与消防栓对接加水。(8)整个操作系统采用先进的电、气动控制,驾驶员在驾驶里就可以完成主水阀的开启和前洒水气阀开启等操作。可增加选配对中部装置进行气动控制。(9)罐体及隔板配置有人孔且大于500mm,罐体封头采用新型旋压设备。(10)罐体外观采用大型喷砂设备喷砂处理,消除焊接应力及增加尤其附着力。三、商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合法的、全新的、安全的、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设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与招标要求出现偏差,投标人应该列出设备的差异数据,并出具质量保证承诺,如果没有列明偏差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反国家有关行业安全和质量规定及违法侵权等,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负全责。2. 项目安装完成时间(含验收合格)和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10日(日历天)内交货至用户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 1 )合同; ( 2 )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 3 )中标通知书 合同采购的设备及相应服务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间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支付流程向财政支付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合同金额的全额付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提供正式全额发票。4.本项目子包的投标总价包含车辆一切费用(包含上牌费用)。5. 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一年以上的免费上门维修维护的免费保修服务。(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造成的货物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日起计。A.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洪水、地震等)造成的故障除外;B.接到报障后的2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4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排障。C.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人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D.下列情况中标人不负责免费保修:(1)采购人不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2)擅自改装设备;(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E.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采购人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F.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G.质保期过后,中标人仍须提供终身维修,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工时费和差旅费。四、其他说明及要求1.中标人应在出厂前做质量检测,交货时提供质量合格书,有可行的制造标准、检验标准。2.货物的验收:2.1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2.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3货物必须达到中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性能指标参数、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2.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支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免费技术培训,为采购人培训技术人员,保证操作者完全熟悉全部功能,并提供设备原版的维修手册。操作及维护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应在设备安装现场或协商安排。4.未经得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5.所有货物在验收时必须完好无破损,数量、质量及指标不低于用户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如中标人所提交的货物出现货不对板等情况,采购人将无条件退货,并解除合同。6.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归档资料,技术文件包括:项目的验收、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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