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50427]GHZB[DY]*******作者: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1-11-26 09:43

福建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427]GHZB[DY]*******

2、项目名称: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协商保证金
1
1-1软件集成实施服务1套306400
3064006128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沙县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十七层3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1、开标现场提供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代表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本项目无特定要求。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11-26 09:43;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12-01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12-03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12-03 08:30,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联系人姓名:陆裔彬

地址:沙县广场东路2号

联系方法:182*****883

代理机构:福建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曾小梅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158幢409室

联系方法:138*****137



福建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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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电子票据 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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