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ZCQC1401FT0202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13(交通规划)。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50.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市政府采购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编号:GZCQC1401FT0202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 购 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1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5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17第四章 合同23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33格式1 报价函34格式2 报价一览表35格式3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36格式4 采购人需求响应表37格式5 项目负责人履历表38格式6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39格式7 承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40格式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1格式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2格式10 保证金退还说明43格式11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44格式12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45格式13 资格文件46格式1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47格式15 公平竞争承诺书49附件:谈判细则53一说明54二谈判须知54三谈判原则56四谈判流程56附表 符合性检查表58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谈判邀请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ZCQC1401FT0202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递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简要1、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2、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3、主要内容:编制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4、本项目预算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二、报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熟悉和了解广州市城市及交通现状与规划情况;3. 在广州拥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5、报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谈判文件公示与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4年 3 月 28 日至2014年 4 月 3 日。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 3 月 28 日至2014年 4 月 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上班时间)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上述报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公平竞争承诺书》。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五、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4年 4 月 4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2、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2014年 4 月 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3、谈判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采购单位联系人: 马先生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邮政编码:51009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gzcqc2006@163.com网址:http://www.gzcqc.com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1.总体说明1.1.资金说明财政性资金1.1.关于财政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1.2.适用范围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须知。1.2.2.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价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3.关于定标方式本次谈判采用一轮或多轮的报价定标的方式。1.4.定义1.4.1.采购人: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1.4.2.业主: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1.4.3.采购代理机构: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4.4.报价人: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1.4.5.甲方:指采购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4.6.乙方:指成交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4.7.成交人/成交供应商:指经合法谈判程序评选出来的报价人。1.4.8.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5.应遵循的原则1.5.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1.5.2.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1.5.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1.6.关于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各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本项目而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任何该等费用。1.7.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7.1.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7.2.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1.7.3.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1.7.4.报价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报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报价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报价人承担。1.8.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报价文件和谈判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方不得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1.9.质疑与受理报价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报价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书属于无效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报价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价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1.10.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报价人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子包竞争的报价人: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1.11.关于分公司报价分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12.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试点地区,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专业担保机构,在公司或分公司设立地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联系方式如下: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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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78***-********/
180*****459安国山何嘉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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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75李世杰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
****-********本项目可采用的信用担保形式包括:(1)投标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融资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详情请供应商自行咨询专业担保机构。1.13.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报等,下同)或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传真号码以报价人的登记为准。报价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报价人登记的传真号码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报价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14.谈判文件的解释权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2.谈判文件2.1.谈判文件的组成(1)谈判邀请(2)报价须知(3)采购人需求(4)合同条款(5)报价文件格式(6)附件:谈判细则(7)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2.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对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将以信函、传真、E-Mail等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2.2.2.所颁发的补充通知将于谈判截止期前发往所有报价人。该补充通知应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确认。2.2.3.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延长谈判截止期。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的组成3.1.1.报价人的纸质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项目实施方案;(4)采购人需求响应表;(5)项目负责人履历表;(5)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7)承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0)保证金退还说明;(11)交纳服务费承诺书;(12)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13)资格文件;(1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15)公平竞争承诺书。3.1.2.报价人的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的电子报价文件为上述所有纸质文件电子版,磁盘或光盘介质,WORD、PDF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报价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3.2.报价文件的编写3.2.1.报价人应对报价项目提供完整的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3.2.2.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拒绝其报价。报价人若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有可能直接导致废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2.3.语言和计量单位: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报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3.3.报价文件装订3.3.1.报价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报价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内容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各册独立装订的报价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报价人代表签署,报价文件应骑缝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报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3.3.2.全部报价文件应一式四份,正本1份(内装报价文件纸质1份;报价文件电子版1份),副本3份(纸质),并注明“正本”和“副本”;除特别注明外,报价文件应提交纸质文件;报价文件除规定签名、盖章的地方外,其余部分应为印刷或打印体。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3.3.3.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报价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3.4.报价文件提交3.4.1.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报价信封、保证金退还说明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副本/报价信封/保证金退还说明收件人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报价人名称:报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在 年 月 日 时 分(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3.4.2.所有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文件指定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3.4.3.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4.4.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报价。4.报价原则4.1.关于报价4.1.1.报价人应用人民币报价。4.1.2.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报价。4.2.报价的修正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除外;当各分项合价总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各分项合价总和为准。4.3.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4.4.报价保证金4.4.1.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4.4.2.报价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 4 月 3 日17:30前以银行划帐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帐户:收款单位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账号:
****************0698财务联系电话:
***-********请在银行进帐单事由栏中注明“GZCQC1401FT02022保证金”4.4.3.保证金一般应以报价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报价人授权书。4.4.4.在递交报价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在背面注明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原件经核对后予以退还。4.4.5.如报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保证金,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4.4.6.保证金退还条件:(1)如果报价人成交,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了足额的代理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未成交报价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在报价有效期内因质疑等原因不能确定成交人的,在报价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报价人在报价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2)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的;(3)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报价文件的;(4)报价人在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明确,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报价人相互串通,排挤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的;(7)成交人不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8)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4.5.报价的修改和撤回4.5.1.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4.5.2.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作任何修改。从报价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报价人不得撤回其报价。5.确定成交人5.1.谈判5.1.1.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评委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5.1.2.报价文件的评审报价文件的评审分两步进行。(一)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1)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1)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评审过程中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该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1)报价人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2)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3)未能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a)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由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b)报价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c)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d)报价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被谈判小组确定为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或废标的,其报价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谈判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5.1.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就有关技术、项目服务方案、投入的设备、拟派人员的资质及数量、完成的时间进度计划、付款方式等问题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不超过三轮)。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报价人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5.1.4.谈判小组可以修改谈判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5.1.5.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作出有关承诺;5.1.6.谈判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进行评审;5.1.7.谈判小组应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报价人,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报价人。5.1.8.谈判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当在谈判小组发出投标报价澄清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由其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评定该报价人为无效投标报价,或取消该报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5.2.成交5.2.1.谈判小组提出评审书面报告和推荐成交人意见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预成交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报价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成交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视其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2.2.最终澄清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报价人,但毋须说明理由。成交人应依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5.2.3.谈判人可以接受谈判项目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并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改变订货的数量。5.3.签约5.3.1.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5.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签约及采购代理服务费6.1.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2.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1)以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100-500万按0.8%计算;(3)服务费的币种与《成交通知书》中的币种相同;(4)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按《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服务费。 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背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我市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明确提出:城市公共交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根据《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系统改善广州中心城区交通状况一揽子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交领〔2013〕3号)第10条措施“继续建设高峰期分时公交专用道,至2016年力争达到400公里以上”,组织开展2014-2016年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第二条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为本项目业主单位。第三条 中标单位需在2014年7月30日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2014年8月30日前按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中期成果;2014年9月30日前根据终审意见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将最终成果送达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第二章制定原则及依据第四条 规划依据:除国家、地方制定的城市规划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外,本规划依据还包括: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广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123”实施政策》(2012),《广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11)等。第五条 制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公交专用道发展的要求,进行科学研究和合理制定;2)可操作性原则:从我市公交客流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出发,并结合公交专用道实施条件,保证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3)最优化原则:要从多种可能中选择出最优,使规划的实施达到最优效果。第三章规划范围及年限第六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域范围,重点是中心城区(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第七条规划年限:2014-2016年。第四章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及研究要求第八条研究目的:科学规划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满足公交客流需求,并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公共汽车运行效率和道路使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第九条研究内容:1)现状分析:结合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人口发展状况,分析公共交通出行特征、道路设施条件及运行情况,以及公交专用道现状建设完成及运行情况,总结相关经验和存在的问题;2)公交客流预测:结合城市发展及公共交通出行特征,对规划年常规公交出行需求进行预测,为公交专用道线网规模需求提供依据;3)规划方案:在科学预测公交客流的基础,根据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条件,确定规划年限内广州市公交专用道网络发展规模,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广州市公交专用道规划方案;4)配套设施方案:根据公交专用道规划方案,并结合港湾式公交站、监控设施等配套设施设置要求和条件,提出配套设施实施方案;5)效果评估:根据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对其适应性、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第十条研究要求:1)通过收集近年来公交专用道设置相关的数据(如公交专用道分布、客运量、运行情况等),对现状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并能充分总结相关经验和问题;2)要求对广州市公交客流需求进行预测,和公交专用道发展规模预测,能够准确、科学的满足未来发展需要;3)提出未来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公交专用道规划方案,既有满足网络型、系统性,同时要求具备可操作性,有效指导未来三年的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实施;4)本次研究成果,要能够为下一步开展工可研究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撑。第五章成果要求第十一条成果要求11.1研究成果应注重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对相关工作具备较强的指导意义。11.2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11.3研究成果包括文本文件、图纸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11.3.1文本文件要求: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表达以上内容的文本文件3套。11.3.2图纸要求: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11.3.3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 2003的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2007的DWG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第六章团队管理要求第十二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第十三条 中标单位应掌握广州地区公共交通相关规划经验,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十四条 中标单位参与本课题的主要研究人员应不少于5人。第十五条 中标单位参与本课题的主要研究人员在广州现场办公的时间应不少于三个月。第十六条 中标单位在标准研究过程中应主动、积极接受项目业主单位的定期检查。 第七章报送成果文件的规定第十七条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负责对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和验收工作;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进行研究方案介绍。第十八条 成果审查具体时间按本任务书规定的时限,经项目业主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九条 成果审查报送的汇报研究资料,中标单位必须于审查前3天送达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经清点文件后签收登记。第二十条 课题研究成果审查后,中标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应按规定的时限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第二十一条 提交的正式研究成果必须加注项目业主单位名称、中标单位名称及加盖中标技术专用章。第八章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次课题研究的作品版权归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有,其有权在研究及咨询结束后公开展示研究及咨询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及使用研究成果。第二十三条 研究成果正式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展示研究成果。第二十四条 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使用、调整和修改本次所有研究成果。第二十五条 中标单位在此前所收到的邀请函、通知等文件内容与本技术文件有矛盾时,以本技术文件为准。第二十六条 如对本技术文件有疑问,可在接到本技术文件后10天内致函(传真、电子邮件)致函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在收齐全部问题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第二十七条 技术文件的解释权归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有。 第四章 合同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2014 年月日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 写 说 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住所地: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法定代表人:冼伟雄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发展规划处电话: (020)38180261传真: (020)
******** 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 2.咨询要求:3.咨询方式: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在 在2014年月日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2014年月日前按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中期成果;2014年月日前根据终审意见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将最终成果送达甲方。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项目背景资料及相关研究报告资料,包括 2.提供工作条件:(1) 协助有关的现状基础资料调查工作和其他部门调研工作; (2) 协助与相关部门进行成果沟通和协调工作; (3) 负责组织成果的审查、验收结题工作。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开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两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 第一期付款时间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0% ,即元整(¥ ); (2) 第二期付款时间为结题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70%,即 元整(¥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条: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数据等相关材料和本合同研究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提供给第三方,不得用于非本合同的其他用途; 2.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项目的全体人员; 3.保密期限: 合同签订起2年内; 4.泄密责任: 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研究内容、深度及范围的变化;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1) 本项目审查分为初审和终审,甲方负责对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和结题工作,乙方负责提供初审和终审所必需的研究成果材料;(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成最终成果,成果应按前款规定的时限报予甲方;(3)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后,经审查后在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达到要求的予以结题批复;未达到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4) 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在扉页上说明委托单位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名单及加盖编制单位技术专用章。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限,具体地点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 没有按期限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或提出工期顺延;如甲方按期限超过2个月仍未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 没有按期限向乙方提交研究成果,乙方应当向甲方说明原因,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按期限超过2个月后仍未向甲方提交研究成果,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经费,并承担项目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 甲方经组织专家审查最终研究成果未达到咨询要求的,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意见,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继续按照本项目要求修订最终研究结果直至通过甲方验收。如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2个月内最终研究成果仍未通过甲方审查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经费,并承担项目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负责联系与本项目有关事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 发生不可抗力;2. 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书面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无法履行合同的; 3. 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按期限超过2个月后仍未履行合同的;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另行商议并写入补充条款。所有修改或补充条款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其它条款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年 月 日印花税票粘贴处:(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 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1 报价函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你方提供的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及其相关服务的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报价人名称)作为报价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报价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我们愿意遵守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谈判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谈判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与谈判小组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如果我们未对谈判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6.我们在投标时已明确获知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在此我们承诺,如果我们获得中标资格,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调整方案。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8.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甲方)和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9.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报价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名):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 格式2 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元)完成时间备注在2014年 月 日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2014年月日前按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中期成果;2014年月日前根据终审意见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将最终成果送达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报价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密封,封口盖公章;另一份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格式3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注:报价人须充分响应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编制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设施情况。(1)对项目的解读;(2)自身优势;(3)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4)质量保证措施;(5)工作时间及进度计划;(6)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描述。 格式4 采购人需求响应表说明:1、报价人必须对应谈判文件的第三章采购人需求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合同条款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制定原则及依据第三章 研究范围及年限第四章 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要求第五章 成果要求第六章 团队管理要求第七章 报送成果文件的规定第八章 附则注:请在响应情况中描述完全响应或者不响应,如有差异请再偏离内容里面加以描述。报价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5 项目负责人履历表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料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同类项目负责人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的部分同类项目情况项目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项目金额完成日期质量等级评定………………报价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附:1、本格式仅供参考,报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2、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设立固定的项目管理负责人。3、需附上上表所列人员的身份证或暂住证、缴交社保证明资料、资历、资格文件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格式6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资格证书现任职务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备注……报价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注:需附上上表所列人员的身份证或暂住证、资历、资格文件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格式7 承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总价业主单位联系电话注:请附上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报价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公司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单位(加盖公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主营(产):格式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报价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报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的招标和合同的执行,作为投标代表人代表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之有关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 投标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职务:格式10 保证金退还说明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为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按谈判文件规定退还时请划入下列账户:采购编号: 开 户 人:开户银行:账号:报价人:(公章)日期: 年月日注: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退还说明应装在单独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退还说明”小信封内,封口盖公章在开标前提交。 格式11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招标项目中获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缴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及甲方与我方签订的中标合同的款项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及甲方(应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报价人名称(公章);报价人地址: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承诺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2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你方 年 月 日(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单位名称和地址: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地址: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传真:邮编:电话: 格式13 资格文件报价人必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格文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提供2012年至今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其它报价人认为有必要的资质材料。 格式1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编号:GZCQC1401FT02022)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即不得少于90天)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5 公平竞争承诺书 公平竞争承诺书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编号:GZCQC1401FT02022)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联合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 与就贵单位 招标项目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 牵头,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三、主体方 负责等工作;参加方 负责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四、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六、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主体方(公章):参加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附件2: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参考格式)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现授权 为本投标联合体主体方(投标主体单位),联合体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联合体主体方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招标有关事务结束止。主体方(公章):参加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联合投标时所需签署本协议,协议书需完全注明组成联合体各方成员,如由授权代表签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委托书》) 附件:谈判细则广州市政府采购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谈判细则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二〇一四年二月(仅供参考,最终以谈判小组确认为准) 一说明1.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在保证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技术和商务需求,由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本谈判细则,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人)确认。内容包括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过程和方法。2.定义甲方:系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用户/业主:系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招标机构:系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报价人:系指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3.谈判小组的组成全部谈判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甲方代表一名,其余评委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谈判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主要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文件等工作。二谈判须知1.关于谈判方案(1)谈判人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谈判方案;(2)谈判人如对谈判方案有异议,应在谈判开始前提出。2.关于谈判(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谈判会议;(2)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分别与每一位报价人进行单独谈判。谈判小组应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报价人,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报价人。(3) 谈判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当在谈判小组发出投标报价澄清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由其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评定该报价人为无效投标报价,或取消该报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3.关于纪律(1)谈判人不得私下接触报价人;(2)谈判人不得接受报价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3)谈判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谈判人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谈判人的评价意见。4.关于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谈判小组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报价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1)是报价人或者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是该报价人的项目主管部门或是该报价人的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4)是谈判项目的上级单位人员;(5)曾因在政府采购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关于谈判人责任(1)谈判人应在其书面意见上签字确认;(2)谈判人对其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关于保密谈判小组成员和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前款所称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谈判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谈判情况的所有人员。三谈判原则谈判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四谈判流程1.递交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报价文件和谈判。报价人必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做好有关记录。2.谈判(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有关技术、项目服务方案、拟派人员的资质及数量、完成的时间进度计划、付款方式等问题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不超过三轮)。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2)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谈判人要求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及有关服务承诺。(4)谈判小组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报价人,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报价人。(5)谈判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当在谈判小组发出投标报价澄清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由其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评定该报价人为无效投标报价,或取消该报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3.确定成交人(1)谈判小组提出评审书面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甲方确认;(2)确认后由业主、甲方与成交候选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报价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视其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最终澄清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经甲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报价人,但勿须说明理由;(4)成交人依时与甲方签订合同。 附表 符合性检查表项目名称: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编号:GZCQC1401FT02022 日期: 年月日评审内容投标人序号是否满足报价人资格要求是否满足项目的完成时间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是否按规定提交足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结论注:1、报价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报价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报价人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报价人报价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报价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评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