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2019年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泊湖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彭泽县2019年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泊湖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彭泽县2019年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泊湖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2019年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泊湖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彭泽县人民政府以彭府发字(2019)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泽县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泊湖村、泊桥村、园艺场。

2.2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4招标金额:*******.94元(详见招标控制价)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 2021年12月25日

竣工日期: 2022年5月23 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条件。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査。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2 投标人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之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0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21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出席开标会并现场签到,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3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jggzy.jiangxi.gov.cn/jjzbw/)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为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動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进行考勤打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泽县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杨敏敏

联系电话: 183*****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138*****055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开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西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