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二期网络接入租用招标公告
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二期网络接入租用招标公告
楚雄市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
工程二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楚雄市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二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已通过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楚雄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租用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提出申请。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l 250个摄像头覆盖范围为:开发区、东城、西城派出所辖区,东瓜、富民与城区结合部;
l 250个摄像头至市局机房监控专网的组网、光缆的架设;
l 市局机房监控专网至开发区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分控中心1000M监控网络的组网、光缆的架设,分控中心光缆需8蕊以上;
l 前端监控点室外机箱、光缆尾纤、机房接入设备的采购安装;
l 按照供电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完成前端监控点室外机箱内的开关、插座与市政供电线路的连接,包括电源设备的采购安装、电源线路的铺设(不包括前端摄像头至室外机箱供电线路的铺设);
l 网络租用合同期限内的监控专网维护;
注:前端点位数量将根据系统工程量决定,以系统验收时点位数量为准。
建设模式
二期工程前端250个摄像头裸纤电路和2条千兆主干电路及相关建设项目由网络运营商一次性投资建设,产权归网络运营商,市公安局按3年进行租用,每年支付250个前端网络传输费,其中2个二级分控中心接入到市局机房监控核心的2条千兆电路应免费提供使用。3年内若网络发生故障由运营商按响应时间和服务要求进行维护,市公安局不承担维护费用,若不按承诺响应,市公安局将扣除相应租用费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关设备建设及服务的网络运营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7000元(人民币柒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2)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携带交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帐 号:****************3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3)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4年3 月 28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在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201室,电话:0878—*******,联系人:钱晓芳)。至 2014年4 月1日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谈判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发包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谈判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年 4 月 4 日上午 9 时,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楚雄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术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
联系人: 薛 辉 联系人: 钱晓芳
电 话:139*****853 电 话: 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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