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图书馆新媒体有声图书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图书馆新媒体有声图书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3323
项目名称:营口市图书馆新媒体有声图书墙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
货物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在营口地区建设70个新媒体有声图书墙。每个听书墙提供20个听书码,每码内装50册图书或期刊。内容包含:世界名著、亲子少儿、党史党建、音乐曲艺、文史军事、旅游地理、科学科普、农村农业、商业财经等听书听刊资源。
2.主要用途:新媒体有声图书墙,使读者可以通过扫码方式实现听书、听刊,看视频等功能,不限并发数,所有扫码读者都可以使用。为读者提供新型的阅读平台,使读者能够在室外在街道随时随地、就近便捷地听书、学习,使阅读进一步融入日常,提升群众文化素养。
3.实现功能:读者通过扫码方式实现听书、听刊,看视频等功能。听书听刊资源提供专辑列表,资源封皮,集数、快进,快退,暂停、资源目录等内容。
二、版权与建设规模要求:
1.版权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源需具有合法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信誉、口碑良好,内容健康,无版权纠纷,不会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图书馆在不超越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正常使用产生的版权问题,一律由投标人负责,图书馆不承担连带责任。
2.选址要求
在临街、公园、文化广场等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安静、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标准的70个区域。市区50个、县区(农村)20个。在农村设置的新媒体有声图书墙需调整为适合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的资源内容。
3.资源配备
(1)自助式阅读方式。每个图书墙提供20个听书码,每码内装50册图书或期刊,每墙合计1000册图书或期刊,每个图书墙资源重复率不超过50%。
(2)资源包括以下栏目:
11个扫码听书专辑,包括:个人提升、世界名著、亲子少儿、党史党建、国学经典、社会观察、音乐曲艺、相声评书、人文社科、文史军事专辑,每个专辑提供不少于50部听书资源;
5个扫码听刊专辑,包括:旅游地理、科学科普、儿童文学、农村农业(县区)、商业财经(市区)、时尚朝流专辑,每个专辑提供不少于50本听刊资源;
3个综合有声扫码专辑,包括:医疗健康、汽车运动、外语学习专辑,每个专辑提供不少于50个优质(听书听刊)资源;
1个时尚娱乐有声专辑,多为获奖或热播的有声图书,期刊,广播电台,知识百科等内容不少于50个优秀作品;
1个党史故事视频扫码专辑,不少于50个视频内容,包括:各种战役介绍及重要会议介绍视频等内容。
以上听书资源,有声图书作品必须包含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奖项获得者的作品。
以上听刊资源,一定包括大刊、名刊等重要刊物。
4.户外展架参数要求:
(1)主体采用:不低于3mm不锈钢板,激光切割、刨槽、折弯、焊接成型。
(2)户外展架内部提供3mm*100*100mm/50*50mm*3mm国标热镀锌方钢龙骨架支撑。
(3)户外展架表面:氟碳烤漆一底漆三面漆,涂层厚度为25µm~45µm。
(4)户外展架地脚为不低于20mm钢板焊接。
(5)混凝土预埋要求混凝土等级:不低于商品混凝土C30;尺寸为800mm*800mm*1500m
(6)户外展架含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7)户外展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预埋件为不低于M30锚栓。
(8)展架自然使用期限至少15年以上。
三、效果及施工规范:
1、要求在每个图书墙左上角放置营口市旅游标志logo,右下角放置营口市文化旅游局、营口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logo,具体要求由采购方提供。
2、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有声图书墙的制作及安装。投标人须达到90%以上的相似度。
3、因中标人在搬运过程所致招标人物品的毁损、丢失等,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中标方人员意外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建设周期:
总周期为50个工作日。其中,资源采集制作10个工作日,设施设备制作、安装完成40个工作日。期限应按合同约定日期、在工作日内进行实施。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期限方可顺延。
五、资金额度
投标报价含资源、设施设备、人工、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管理、利税等各种费用,及五年的资源更新费和设施设备维护费、损坏维修费,其他未报的费用项目,将视为含在综合报价之内。
六、售后服务能力要求:
(1)资源更新:资源更新以图书墙为单位进行计算,所有资源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听刊资源按刊期持续更新。
(2)设备维护:投标方需提供至少5年的免费设备维护,负责所有图书墙的日常护理维修工作,设施出现破损、损坏要求48小时内完成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总周期为50个工作日。其中,资源采集制作10个工作日,设施设备制作、安装完成40个工作日。期限应按合同约定日期、在工作日内进行实施。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期限方可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招标会议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邮箱地址: 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守源/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