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10.39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PC工程招标公告

清河县10.39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PC工程招标公告

清河县10.39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10.3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清河县旭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本工程利用亿利集团、宇腾集团、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所属多家工厂厂房彩钢瓦屋顶及水池上部空间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安装容量约10.39MW。本光伏发电系统拟优先采用单晶硅540Wp光伏组件,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和380V,其中亿利本部厂区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其他厂区接入等级为380V。接入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PC总承包,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1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10kV开关柜、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遮雨罩、支架、并网柜、通讯柜、接地、光缆、电缆、电缆附件、桥架、电缆防火相关设备和材料等消防设备、视频监控以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及其他一切施工主、辅材所有设备的采购;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所有监控服务器、交换机、隔离装置、内部芯片、系统使用国产设备,必须满足电网二次安防防护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2.2.2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安装、调试、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1)土建工程:逆变器/桥架支架及基础、预制舱基础、视频监控设备以及附属设备基础、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土方开挖与回填、桥架土建工程(如有)、光伏区电缆施工,等全部土建工程,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等区域的设备标示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和安装。

(2)光伏区的安装、调试及试验工程:本项目光伏区支架、光伏组件、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及光缆,电缆,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安装、调试及试验、系统集成;施工用电工程、施工用水工程、施工通信工程、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等)、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全部设备和材料运输、到货、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方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3)集电线路安装、调试及试验工程:线路土建、基础、电缆分支箱、电缆、电缆头、光缆、导线等设备、电缆沟道、桥架的施工、电缆、光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线路所需的标示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和安装。

(4)监控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个发电单元、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2.2.3手续办理及协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并网验收、协助办理购售电合同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

2.2.4负责项目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等。

2.2.5负责项目所需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

2.2.6配合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

2.3 计划工期:

其中以下项目计划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亿利纳米过滤材料产业园0.321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2、亿利康纳利亚厂区0.504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3、亿利软轴生产产业园0.504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4、亿利本部5.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需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光伏区安装,在获取电力接入意见和施工图纸后1.5个月内完工。

其它项目手续齐全后开工,另行约定工期和并网时间。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清河县10.3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

2.5项目风险告知

本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PC工程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为项目通过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投资决策,并完成集团公司备案。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投标人必须承诺对工程垫资,期限约为3个月,具体按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1个10MW及以上光伏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416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或现场交现金或电汇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从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潜在投标人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六处,清河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号:********20047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17日0900分,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河县旭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河县旭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大道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楼302

联 系 人:高瑜

电 ?话:技术(152*****2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6室

联 系 人: 刘鹏浩

电话:****-********

电子邮件:ctzblt@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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