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头村文化礼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强头村文化礼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强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HP-2021-11-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01

强头村文化礼堂设备采购项目

¥330000.0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段内说明。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和代理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时整;下午14:00-16: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58号正大装饰商城东楼6楼613-2室)受理,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报名者身份证。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电话报名)

(备注: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具有投标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盖章好的资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发至********9@qq.com邮箱上)

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报名联系电话:139*****339

4、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sxyc.gov.cn/col/col*******/index.html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58号正大装饰商城东楼6楼613-2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9*****339。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强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胡泽军;联系电话:150*****062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强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胡泽军150*****062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陈工139*****339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16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58号正大装饰商城东楼6楼613-2室),接收人:陈工,联系方式:139*****339。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9@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强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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