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6 11: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沙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高新管发计[2021]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梅溪湖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梅溪湖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方案设计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监理服务、“智慧园区”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

2.3项目概况: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项目位于长沙市梅溪湖二期板块区域,东临白鹭塘路,南靠梧桐路,北临白杨西路(规划中),西临紫荆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8689.00m2,净用地面积52406.00㎡,总建筑面积279281.00m2。本项目一期净用地面积23474.17㎡,总建筑面积122014.16㎡,其中红线内建筑面积114771.16㎡(地上建筑面积为69758.81m2,地下室面积为45012.35m2),景观配套面积4878.00㎡;红线外地下室面积7243.00㎡。

2.4服务期限:建设期不少于30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2.5.1设计服务:

(1)完成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设计测量、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协助和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设计工作和施工现场服务;参与设计效果类的施工材料的封样、工艺验收等工作。

2.5.2造价咨询服务:

(1)设计阶段:项目负责人员需至委托人指定办公地点驻场熟悉不少于两个月,熟悉项目情况及委托人工作流程。①依据现阶段市场行情、行业信息,补充、修正、完善项目投资估算和项目经济评价,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等;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调整(土方、EPC模拟清单编制除外);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对关键指标进行成本测算及对标,关键指标为:钢筋含量、砼含量、模板含量、装配式构件含量、砌体含量、墙地比、窗地比、地下室层高、地下车位平均面积等。

(2)EPC招标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量的编制(土方、EPC模拟清单编制除外);④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⑤协助清标工作等;协助招标答疑回复。

(3)总包施工图预算价核对:施工图预算价和工程量的核对;招标工作完成后或预算价确定后,指标含量的分析。

(4)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编制或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相关的造价资料、文件;成本台账维护及成本相关资料档案管理;⑤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管控、风险控制。

(5)竣工阶段:①编制《结算计划》,根据《结算计划》组织合作单位开展结算资料整理工作;②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结算的编制、合同价确定、合同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配合委托人完成结算造价分析并提供成果文件,进行结算数据分析,协助进行竣工决算。

(6)其他与造价咨询相关事宜。

2.5.3监理服务:

经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件的原因调查分析等,按规定将监理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等。

包括但不限于:按委托人确认的项目范围内(包含红线外附属工程及示范区)建设阶段全过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桩基础、主体建安工程(含装配式安装工程)、土建粗装修、人防工程、总图(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设备安装、园林景观及红线内外挡墙及其他附属工程等)、装修工程等相关工程的质量、进度、工期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自项目启动开始至本工程竣工交付、保修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以及负责协调与工程有关的参建单位(包括业主、施工、设计、勘察)的关系,并协助业主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包括质检、安检、造价、档案、环保、消防、人防、建设、计划、规划、计监等部门)与本工程有关事项等相关服务内容。保修阶段,以委托人为主导,咨询人可不驻现场,但涉及监理事务及责任时,监理人必须派相关人员到场。

2.5.4智慧园区咨询服务:

提供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根据梅溪湖国际新城“智慧园区”专项规划要求,以及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发展需求,指导和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总部服务基地所有与“智慧园区”相关的设计内容,以及配合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技术工作,并保证项目后期通过各项验收等。

“智慧园区”建设包括但不限于:(1)计算机网络系统;(2)无线网络系统;(3)综合布线及管槽系统;(4)数字广播系统;(5)信息发布系统;(6)室内导览系统;(7)电子班牌系统;(8)会议显示系统;(9)舞台灯光系统;(10)数字会议系统;(11)安防监控系统;(12)人脸识别一卡通系统;(13)云巡更系统;(14)五方通话系统;(15)停车场管理系统;(16)车位引导系统;(17)中心机房及UPS电源系统;(18)智慧路灯系统;(19)楼宇智控系统;(20)智慧照明系统;(21)智慧浇灌系统;(22)智慧环卫系统;(23)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24)公众号或小程序等。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为准。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智慧园区”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_/_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_/_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2021年11月26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

1)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各一个。

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2)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三项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2)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3)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及造价咨询报告。有效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4)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5)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除拟任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1)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2)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配备1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5)拟任本项目驻现场的造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7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的造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的造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5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梅溪湖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 208 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 19 层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