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朝阳街道新房子社区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北碚区朝阳街道新房子社区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需求描述:

1、投入项目工作服务团队1支。项目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专职驻点社工、1名出纳、1名会计(出纳与会计可为兼职),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与项目相关领域的专业督导1名。专职驻点社工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化水平、持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持社会工作专业专科或以上。
2、对新房子社区低龄老人参与社区治理现状、问题及需求开展调研,形成新房子社区社区治理情况调研报告1份。做好调研工作,聚焦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完善社区自治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建立老旧楼院物业自我管理和运行的新模式1套,引导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和楼院管理,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参与感、价值感、社会责任感。
3、根据调研报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合同文件等形成项目执行服务方案1份。
4、协助朝阳街道按照北碚区民政局要求建立和运行社会工作站、社会工作室,包括完善社工站功能职责、运行管理办法、街道社工项目管理及其他工作制度、年度计划等(硬件部分由朝阳街道解决,电脑除外)。
5、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培育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1支,指导本土社工开展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通过示范服务、跟岗实训、培训交流、座谈、线上指导等多种方式结合开展,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提供指导台账,并有相应的培训心得或者指导记录。
6、负责建立和管理新房子社区社会组织库,培育和发展社区自组织。包括辖区内的企业、志愿者团队、商家、学校等,形成1份《新房子社区社会组织库》台账,同时培育和孵化不低于2个为老服务社区自组织,核心队员不低于20人,并鼓励在社区进行备案登记;通过指导,上述社区组织均能按照章程开展服务,社区社会组织自行开展志愿服务场次不低于3场,志愿服务总时长不低于200小时。所有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在中国志愿服务网上体现。
7、完善在社区治理背景下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体系,提供老年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生活照料、精神慰籍、健康指导、助医助行、文化艺术、家庭及社会关系调适、终身学习等服务。
8、具体负责推动新房子社区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协助奔月路社区建立社区治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2)协助新房子社区建立健全议事协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协商平台、制定协商规则、完善协商流程、运转协商程序和运用协商成果等。(3)协助建立协商事项清单(参照区民政局印发《关于在村(社区)做好民主自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北碚民发〔2019〕85号附件4),合理运用居民公约和居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载体、平台解决社区治理存在的具体问题至少3项。(4)协助新房子社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执行机制并实现良好运转;提炼本社区治理模式及工作方法,形成社区治理典型治理模式案例材料1篇。
9、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开展上述2-8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工作行政(如社会工作研究、评估教育培训、督导、宣传、沟通协调、指挥、资源链接等)、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如社区照顾、社区策划、社区教育、社区宣传、社区会议、主题活动形式)、服务转介等方式提供服务。服务直接受益人不低于200人,间接受益人不低于600人,提供直接服务对象名册台账。其中,个案服务或个案管理不少于7人、小组服务不少于5个、社区服务不少于8项(不包括第6项任务所列指标)。服务要解决的问题、需要满足的需求,服务目标、主题,服务对象人数等根据项目竞标时评估、调研、调查情况和项目其他要求综合确定。
10、项目工作信息传送、经验总结和媒体宣传。向街道编辑报送月报12期、季度进度报告等。市级及以上媒体、期刊发表不低于1篇文稿,区级媒体不低于4篇(其中社区治理经验性信息不少于1条),另外向区中心提交项目宣传稿件不低于10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若干。
11、负责开展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理论创新、政策研究、品牌宣传、成果展示等工作。完成撰写《北碚区“三级服务体系”—社工室经典案例》≥1个;经验性总结材料≥1篇。(与第7条中社区治理典型治理模式案例材料1篇区分)
12、完成朝阳街道和新房子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需求文件:重要提醒:线下谈判前须先在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才视为有效报名。
预算金额: 150000.0
服务地址:重庆市市辖区北碚区
发布时间:2021-11-26 09:56:13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2-01 00:00:00
采购编号:dc9cde3ac1784d41be8b470aeaf1a7df
采购人信息: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资格:(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为重庆市范国内,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供应商所持民政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业务范围中必须明确写有“社会工作”内容;3.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成立的单位2020年年检结果应为“合格”或提交由注册机关提供的“拟定合格”证明;2020年7月1日及之后成立的单位不作年检要求。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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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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