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宿迁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3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沈家山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六增六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势头向好、稳中快进的良好态势,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得到保障。市本级统筹疫情防控资金3.36亿元,争取两特资金16.7亿元,支持了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抗疫支出及企业复工复产。市本级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1.4亿元,用于“政府消费红包”、物资储备、医疗救助等重点领域。
——实体经济发展得到强力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全市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费负担47.66亿元。聚焦“521”工程和千百亿级产业培育,落实各类项目奖补资金1.63亿元,支持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股改上市等项目431个。市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7.11亿元,为企业发放资金池贷款50余亿元,惠及企业4000余家次。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直接投资6.2亿元,支持新材料、激光等产业项目12个。
——三大攻坚战得到聚力保障。市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用于精准帮扶、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等。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市本级超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偿还和化解任务。投入生态环保资金约3亿元,支持污染治理、环卫保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升生态承载和环境治理能力。
——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市财政安排资金3.98亿元,用于中心城区11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奖补及市直高中校舍改扩建。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10元,发放低保金8.63亿元,惠及15.61万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307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调整至人均9061元。
一、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76亿元、支出154.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7.85亿元、支出84.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86亿元、支出1.46亿元;社保基金收入115.65亿元、支出93.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六增六强”发展战略为统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规范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代编预算比例未明显下降。2020年初,安排代编预算支出29项27.81亿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0.67%,比上年增加3.3个百分点,主要是预备费、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代编金额有所增加。
2.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15家单位的23个政府采购项目预算0.38亿元,未按规定编入政府采购预算;79个项目预算1.48亿元,未按规定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
(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一是部分市级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2020年,市级项目支出预算54.2亿元,总体执行率为87.51%,其中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有21个,预算金额3.28亿元。二是部分单位专项支出预算执行率低。2020年,194家单位654项专项支出预算9.47亿元,总体执行率为86.69%。其中,执行率低于50%的有24项,预算金额0.51亿元;未执行的有33项,涉及30家单位,预算金额0.31亿元。
2.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2020年市级预算单位应申报338个项目、44.52亿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目标,实际有67个项目、5.65亿元未申报,项目数和资金占比分别为19.82%、12.69%。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价。2020年市级预算单位应对321个项目、45.12亿元预算资金开展自评价,实际有118个项目、14.37亿元未开展,项目数和资金占比分别为36.76%、31.84%。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市审计局运用“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现场审计+书面函证”方式对一级预算单位实施全覆盖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12家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119.36万元。
(二)部分项目未按时间要求组织验收及资金拨付不及时。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申报文件要求各区项目验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底,但有两个功能区部分项目实际验收时间晚于截止时间,导致后续各区财政资金拨付企业不及时。此外,部分县区对市级下达的专项资金还存在拨付不及时的情况。
(三)部分支出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6家单位存在不符合派车条件租用平台车辆及部分用车事由、人数不明确的情况;1家单位部分加班餐费报销手续不齐全、审批程序不合规。
近四年来,市审计局利用大数据审计模式对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审计,审计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整改。但审计仍然发现以上问题,主要是因为部分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精准度不够、绩效管理意识淡薄、财务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等。
三、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2020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和筹集安居工程资金14.21亿元,当年支出14.45亿元,通过非财政渠道安排和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8.15亿元。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5716套,发放租赁补贴46户,享受实物配租3737户,安居工程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了资金闲置或违规使用、部分政策落实不精准不到位、部分已交付使用的房屋未完成竣工验收等3个问题。
(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3项)参保342.94万人,缴费249.72万人,领取养老待遇100.21万人。2020年9月份以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2020年,全市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3项)基金收入126.84亿元,支出111.23亿元,当年结余15.6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34.8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了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不合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关系未转移接续、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等3个问题。
(三)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27.7万人,实际缴费人数514.26万人。2020年,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68.87亿元,支出60.7亿元,参保人员享受待遇2153.91万人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完善医保待遇政策、深化医保改革创新,医疗保障水平得以提升。但审计也发现了医保基金被套取或支付不合规、部分人员重复参保、县级医保基金未及时上解等3个问题。
四、疫情防控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调集各类资源资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常态,但审计也发现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专项审计情况。2020年,市本级共收到中央新增财政直达资金7.43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效益。但也存在工作进展缓慢、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
(二)金融单位支持企业政策执行延伸审计情况。延伸审计发现,市财政局与民丰银行关于疫情防控专项风险代偿资金池的合作协议约定,信用类、担保类及抵押类贷款年利率应分别不高于6.09%、5.66%、5.22%。民丰银行对10家企业的1630万元贷款利率高于协议约定。审计期间,民丰银行已将相关企业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相关企业共可以少支付银行贷款利息10.82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有的已经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问题,已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审计建议。
五、加强市本级预算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严格财政收支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激活市场活力,稳定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从严控制非必要、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规模,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压减要求,节约资金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增强预算约束刚性。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提高电子票据流转运用效率,实现便民利民服务目标。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债务监测,有效管控隐性债务规模,全力完成化债目标。有序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和经营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大对退捕禁捕、污染防治、生态红线保护等领域投入,强化执法检查,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四)坚持发展为民,守好民生保障底线。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好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建设奖补政策、中小学延时服务补助等工作。统筹保障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全力落实好“稳就业”“保就业”要求。支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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