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青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新安县青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青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青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1)0448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工程暂估价:约4075万元;
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施工:投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2%;二标段监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施工结算价的1% 。
5、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安县青河河道整治工程整治总长 16.54km,其中青河胡庄村至黑扒口治理总长 2.98km、袁山村至前口村段长 9.821km、上村至黑扒口段 3.74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道路交通工程。
6、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安县青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标段) 二标段:新安县青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监理标段)
8、工期要求:一标段施工工期:42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9、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达到“7 个 100%,8 个必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提供自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投标人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
作平台”备案;(外省投标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自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投标人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
作平台”备案;(外省投标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城关镇老城隋州大街98号8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9369
代理机构:中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0号龙泉大厦裙楼302
联 系 人:王相涛
电 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水务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水务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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