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零星工程(2021--2023年度)招标公告
停车场零星工程(2021--2023年度)招标公告
停车场零星工程(2021--2023年度)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停车场零星工程(2021--2023年度),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停车场零星工程(2021--2023年度)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停车场 2.1.2 合同估算价:296.950300万元 2.1.3 项目周期: 720天 2.1.4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停车场零星工程,具体指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单个零星工程结算价小于30万元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3.2 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3 其他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企业近三年来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未在招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未有失信行为(详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并在公示期内的(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6时00分至2021年12月1日17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7日13时15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投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隐秀路150号中南发展大厦702室 联 系 人:陈清 电 话:****-******** 电子邮件:********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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