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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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社保局
项目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区、创新强区首位战略,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加快构筑人才“蓄水池”,采购人决定实施本项目。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是:
1.排摸企业人才需求;
2.提供高层次人才信息;
3.引进高层次人才与企业达成合作;
4.国家、省、市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资料填报、准备,答辩过程辅导;
5.人才政策宣传推介;
6.开发区新一批拔尖人才选拔相关工作;
7.其他相关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1)本项目是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人才强区、创新强区”首位战略的公共服务项目,旨在打造集“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服务”为一体的高层次人才平台,不断整合优质资源,推动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将金华开发区建设成为区域性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区。项目须按照“全区一盘棋”的思想进行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些工作需在区政府部门领导下,由立足本地、熟悉开发区政策与环境,并可以提供长效服务的企业或单位来统一执行,以避免服务工作的“断层化”和服务目标的“碎片化”。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国有企业,承担金华开发区“开展中高端人才招引、国企高管(职业经理人)招引、紧缺专业人才招引、人才项目落地、人才活动承办、人才公寓运营管理、人才创业载体开发与运营等业务”的工作职责,是承接本服务项目的不二之选
(2)根据金开办[2018]205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的通知》和金开办[2019]146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向国有企业购买服务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为促进本区社会经济发展,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应“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开发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同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金开财〔2020〕192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的通知》中,还结合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同步下达《金华开发区政府向国有企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由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是实现开发区管委会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开发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的公共政策目标要求。
因此,由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和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 系 人:靳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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