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林业棚户区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临武县林业棚户区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招核[2014]11号文件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省级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湖南省临武县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舜峰镇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47377平方米 2.4 工程概算:本项目总投资约4398万元
2.5 监理范围:对临武县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审计。 2.6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审计结算为止。 2.7.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验收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须在郴州市住建局工程管理科办理外地监理企业入郴登记备案,《外地入郴监理企业登记招标投标备案申请表》请到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外省企业必须办理入湘、入郴备案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现场监理部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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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如你单位对上述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以下证件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执业证书及其身份证、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及现场监理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2人)及其身份证、以上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的资料复印件二套到临武县建设局招标办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 4.2郴州市以外企业报名时须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管理科办理好外地监理企业入郴登记备案,《外地入郴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请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4.3外省企业报名条件:外省企业必须先办理入湘、入郴备案手续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以上第1款、第2款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4.4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山桥旁建设局新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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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临武县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临武县环城北路 联 系 人:黄元东 罗雄德 电 话:181*****188 139*****098 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联 系 人:刘 哲 电 话:137*****220/****-*******
邮 箱:CZHHDL@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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