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堡镇光明村办公室宣传栏建设工程
李堡镇光明村办公室宣传栏建设工程
2021-11-01
海安市李堡镇光明村办公室宣传栏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光明村办公室宣传栏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李堡镇光明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光明村;
2.1.2工程规模:约3.6万;
2.1.3工期要求:7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宣传栏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现金),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李堡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请各投标人使用163邮箱上传电子档)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原件扫描或拍照并加密发送至专设邮箱:lbjwzb123@163.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lbjwzb123@163.com;主题为:***公司+***工程+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工程名称)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700 元(现金)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李堡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李堡镇光明村 地 址:海安县江海中路10号七楼
联 系 人:陆虞飞 联系 人:谭勇
电 话:153*****696电话:156*****680
标签: 宣传栏 办公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