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及重点软件申报支持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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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及重点软件申报支持等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及重点软件申报支持等服务项目(框架)(招标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及重点软件申报支持等服务项目(框架)

1.2.招标编号:****************

1.3.招标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已落实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开展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服务,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对2021-2022年度研发项目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及相关服务,负责审核甲方提供的加计扣除相关资料,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整理研发费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根据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有关要求,对甲方企业2021-2022年度享受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出工作方案,包括适用条件、资料整理收集、申报备案、优化建议等;在截止申报时间前协助完成享受优惠政策的实操环节,包括整理资料、编制申报文件、提交资料等;开展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鉴证服务,出具2021-2022年各年的审计报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2.2招标范围:

标包1:

(1) 2021-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服务,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2)开展2021-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及相关服务。负责审核加计扣除相关资料,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整理研发费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3)在服务期间根据甲方实际业务和产品线,提出涉税管理建议报告,针对在服务期可能出现的税务审计、稽查等相关问题,协助及指导甲方进行答复并提出改进方案;协助完成其他税务相关工作:

标包2:

(1)根据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有关要求,对甲方企业2021-2022年度享受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出工作方案,包括适用条件、资料整理收集、申报备案、优化建议等;协助办理享受优惠政策的实操环节,包括整理资料、编制申报文件、提交资料等;

(2)根据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有关要求,开展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鉴证服务,出具2021-2022年各年的审计报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中标比例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1

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及重点软件申报支持服务项目

1

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务支持服务项目

100%

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报价明细表

自合同签订后2年

不收取

不收取

2

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重点软件申报支持服务项目

100%

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报价明细表

自合同签订后2年

不收取

不收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2018年至今(2018-2020年)的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单位应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4

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税务机关官网上一般纳税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5

投标人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需提供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7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南方电网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南方电网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南方电网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及重点软件申报支持服务项目[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务支持服务项目]

2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及重点软件申报支持服务项目[2021-2022年南网数研院重点软件申报支持服务项目]

注: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17时30分00秒至2021年12月02日17时00分00秒,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0(转1,再转0)。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6日17时30分00秒至2021年12月20日14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督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94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syyjd@csg.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0转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任寅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所得税 加计扣除 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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