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bulletin

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一、招标条件

本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8万元,招标人为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33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26 00:00到2021-11-30 16:00

获取方式: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07 09: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07 09: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七、其他

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就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如皋龙源整市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0.82MWP)EPC总承包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项目地点:如皋市。
2.4项目规模:约338万元。
2.5招标范围:如皋龙源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第一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房屋结构安全评估(屋面荷载计算)、接入系统、原有配电系统改造;项目开工前合规性文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报规划许可证、报施工许可证、安评、环评、职业健康、施工图纸会审、接入系统供电公司审查验收等)、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屋面防水、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供电公司并网验收、档案验收等)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和规范。
2.7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7日历天,施工工期23日历天),中标人应保证在施工工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范围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的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不小于260万)或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总承包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工程范围及工程规模等信息。
3.4其它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公司无经济纠纷、经济官司;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职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7)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后审在开标初步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1月30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任何逾期领取将不予接受。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明;
6.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电话:189*****736,E-mail:hengtongzx@163.com
招标人: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 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城北街道惠民路666号路南D区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139*****98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桃坞路2号9层02室
联 系 人
:宋工
电 话
189*****736
电 子 邮 件
:hengtong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如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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