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PSO建造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FPSO建造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FPSO建造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8月22日或甲方通知的其他时间,具体时间由项目完成情况确定。 |
项目概况: | 陆丰12-3油田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盆地陆丰(LF)凹陷东侧17/03石油合同区块,距中国深圳蛇口东南方约300公里处,水深240米,油田探明地质储量为2,400.9x10^4立方米(151mmbbls),动用探明地质储量1,983x10^4立方米(125mmbbls),占探明地质储量82.6%。2021 年1月,SK innovation Co., Ltd通过探井LF12-3-1的钻探发现了这一油田,SK innovation Co., Ltd是作业者。目前周边已有陆丰13-1,13-2等油田在生产,距LF13-2油田以东69.4公里,LF13-1油田东北61.3公里。 陆丰12-3为中海油与SK innovation Co., Ltd.联合开发的油田,油田勘探期间的权益分配为SK innovation Co., Ltd.占80%,CNOOC占20%;油田开发生产阶段:SK innovation Co., Ltd.占39.2%,CNOOC占60.8%,SK innovation Co., Ltd.为作业者。 油田开发计划FPSO为10万吨级,具有生产、储存、卸载功能,拥有工艺设施、废水处理、公用设施、80床生活楼、电站等。FPSO将WHP来液处理成符合标准的原油进行存储外输,将分离出的生产水处理合格后排海。FPSO发电站通过3km海底电缆向WHP供电。FPSO系泊采用内转塔式单点系泊系统,系泊缆3组。 FPSO建造质量检验技术服务适用于陆丰12-3油田FPSO项目,主要为FPSO建造提供船体、上模、单点及辅助设施的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由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要求熟悉FPSO设备设施及建造过程)作为项目组的一部分,参与对项目的质量控制并在没有项目组代表的现场承担业主代表职责,保证产品符合业主规格书和标准的要求,质量文件符合发证机构要求,并在FPSO建造过程中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支持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服务主要地点:FPSO船体、上模、单点及辅助设施的建造现场及甲方指定地点 |
服务内容简介: | 陆丰12-3油田FPSO建造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需具备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证书”,专业范围包含“船舶与海洋工程”;和国家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含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专业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质) 3.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成两个或两个及以上与该服务类似的业绩(类似业绩指FPSO或十万吨以上船舶修/造监理/检验服务内容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3. 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到2021年12月03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线上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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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渠道: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A308 邮编:300452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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