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都安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3">都安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都安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http://ggzy.jgswj.gxzf.gov.cn/daxggzy/)及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C2021-G3-280264-GXZB

2.项目名称:都安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1660.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1660.00万元。

6.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

6.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包括新建体育活动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都安县铁路站场加油站及市政道路等项目。

(1)市政道路

本项目位于都安县高铁新区。项目共包含 3 条市政道路,分别为高铁大道、澄东路和澄西路。其中高铁大道为东西走向;澄东路、澄西路为南北走向。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预埋管、绿化工程。

(2)都安瑶族自治县体育活动中心

都安瑶族自治县体育活动中心用地位于拟建的高铁大道与澄东路交汇处东南侧,北临高铁大道,西临澄东路,规划用地面积 12.37公顷(约185.56亩)。基地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体育场、游泳馆、风雨球场各一座,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823.76平方米,建筑总基底面积为 17143.40 平方米。另包含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地若干。

(3)游客集散中心

旅游集散中心基地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旅游集散中心一座,主要功能包含咨询、票务、地接、餐饮、住宿、购物、旅游大巴接驳等旅游相关服务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372.18平方米,建筑总基底面积为 2762.03 平方米。一层为旅游服务大厅、旅游纪念品、票务服务、旅游咨询、展示销售、酒店大堂、酒店客房。二层为餐厅、酒店客房、厨房。标准层三~六层为酒店,设置客房146间。

(4)加油站

本项目规划建设都安县铁路站场加油站1座,加油站位于规划六路与澄东路交汇处东侧,用地面积3314.03平方米。站内设置卧式埋地油罐储存汽油,采用槽车自流、密闭卸油方式卸油,并设置油罐液位计量控制系统。

表1-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用地面积

396332.51

2

总建筑面积

26895.94

2.1

体育场

7135.71

8200座,含足球场一个,四百米塑胶跑道一条。

2.2

风雨球场

4649.07

2.3

游泳馆

4038.98

2.4

游客集散中心

10372.18

2.5

加油站

700

3

市政道路

km

6.705

3.1

高铁大道

km

1.655

设计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度50m

3.2

澄东路

km

2.503

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28m

3.3

澄西路

km

2.547

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28m

4

室外运动地

43

4.1

篮球场

3

4.2

排球场

2

4.3

羽毛球场

14

(1)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共包含 3 条市政道路,分别为高铁大道、澄东路和澄西路。其中高铁大道为东西走向;澄东路、澄西路为南北走向。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预埋管、绿化工程。

①高铁大道

高铁大道东起绕城路,西至屏山路,路线全长 1675.928m,实施全长 1655.443m。规划红线宽 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四幅路。高铁大道上跨澄西路、澄江和澄东路,于 K0+327.5 处设置大桥一座,孔跨布置为(30+40+30)m+2×37.5m+(30+40+30)m;于 K0+817.037 处上跨规划水系,规划水系宽为约10m,设置框架桥一座,孔跨布置为 2-6×4m;于 K1+457.5 处上跨规划水系,规划水系宽约为 10m~76m,设置框架桥一座,孔跨布置为 2-6×4m。

②澄东路

澄东路南起达兴街,北至绕城路,路线全长 2512.529m,实施全长 2503.149m,规划红线宽 2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单幅路。澄东路 K0+700上跨现状水系,现状水系宽约为 17.5m~27m,设置中桥一座,孔跨布置均为 1×30m;于 K1+858 处上跨规划水系,规划水系宽约为 18m,设置中桥一座,孔跨布置均为1×30m。

③澄西路

澄西路南起达兴街,北至绕城路,路线全长 2552.439m,实施全长 2546.768m,规划红线宽 2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单幅路。澄西路于K0+750 处上跨现状水系,现状水系宽约为 10m,设置中桥一座,孔跨布置均为 1×30m;于 K2+110 处上跨现状水系,现状水系宽约为 20m,设置中桥一座,孔跨布置均为 1×30m。

(2)都安瑶族自治县体育活动中心

都安瑶族自治县体育活动中心用地位于拟建的高铁大道与澄东路交汇处东南侧,北临高铁大道,西临澄东路,规划用地面积 12.37公顷(约185.56亩)。基地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体育场、游泳馆、风雨球场各一座,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823.76平方米,建筑总基底面积为 17143.40 平方米。另包含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地若干。

1)体育场

体育场建筑面积为7135.71㎡,共设置8200个座。场内设施配套器材室等辅助用房、观众席、商铺、足球场、400 米塑胶跑道。

2)风雨球场(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风雨球场(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4649.07 ㎡,体育场地设施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内部设置气排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场地。

3)游泳馆

游泳馆面积为 4038.98 ㎡。室内游泳池基本配置包括一个标准室内游泳和一个儿童戏水池。标准泳池为 50m×25m ,儿童戏水池为10m×10m,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4)室外运动场地

结合都安本地群众喜好的体育活动,都安瑶族自治县体育活动中心内还设置篮球场 3 个、排球场 2个、羽毛球场 14个及乒乓球场 24 个。

1-2 都安瑶族自治县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用地面积

123705.20

2

总建筑面积

15823.76

其中

体育场

7135.71

8200座

风雨球场

4649.07

游泳馆

4038.98

3

建筑基地面积

17143.4

其中

体育场

8455.35

风雨球场

4649.07

游泳馆

4038.98

4

容积率

0.128

5

建筑密度

%

13.86

6

绿地率

%

35.6

7

机动车位

283

8

非机动车位

650

9

室外运动地

43

其中

篮球场

3

排球场

2

羽毛球场

14

乒乓球场

24

10

室内运动场地

20

其中

篮球场

2

排球场

2

羽毛球场

4

乒乓球场

12

(3)游客集散中心

旅游集散中心基地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旅游集散中心一座,主要功能包含咨询、票务、地接、餐饮、住宿、购物、旅游大巴接驳等旅游相关服务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372.18平方米,建筑总基底面积为 2762.03 平方米。一层为旅游服务大厅、旅游纪念品、票务服务、旅游咨询、展示销售、酒店大堂、酒店客房。二层为餐厅、酒店客房、厨房。

标准层三~六层为酒店,设置客房146间。

1-3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净用地面积

11138.00

2

总建筑面积

10372.18

3

建筑基地面积

2762.03

4

容积率

0.93

5

建筑密度

%

24.80

6

绿地率

%

30

7

机动车位

97

其中

小型车

89

中型客车

8

8

客房

146

(4)加油站

本项目规划建设都安县铁路站场加油站1座,加油站位于规划六路与澄东路交汇处东侧,用地面积3314.03平方米。站内设置卧式埋地油罐储存汽油,采用槽车自流、密闭卸油方式卸油,并设置油罐液位计量控制系统。

1-4加油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净用地面积

3314.02

二级加油站

2

总建筑面积

700

3

建筑基地面积

740

4

容积率

0.211

5

建筑密度

%

22.3

6

绿地率

%

1531

7

机动车位

4

充电停车位

8

潜油泵型加油机

6

9

总罐容

m3

150

10

埋地油罐

5

每台30m3

其中

0#柴油罐

2

92#汽油罐

1

95#汽油罐

1

98#汽油罐

1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施工建设。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运营维护,保证项目合作期内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并满足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考核所规定的服务要求,待期满后将合同上约定的本项目的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本项目的具体运营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本项目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体育活动中心、加油站及游客集散中心的土建工程、绿化、水电设备工程等相关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2)日常设施维护:本项目范围内的电气照明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工程、座椅、舞台设备等以及室外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公共广播及安防监控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维护和保养;

(3)日常绿化养护:本项目范围内绿化工程等维护和保养;

6.2 投资规模

(1)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本项目总投资为101660.00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用72572.0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1117.74万元,预备费3985.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985.17万元。

(2)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

项目计划工期为2年,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和资金安排计划,重新按年计算建设期资金回报额(详见下表)。具体计算如下:

1)建设期资金回报额(调整后的建设期利息)

本项目建设投资金额暂按比例45:55%分别在第1、2年按年投入,贷款利率暂按2021年11月22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4.65%考虑,最终以实际贷款合同约定数值为准,且实际贷款合同约定数值不能超出贷款基础利率的上限值,并按实际融资利率进行计算建设期资金回报额,具体计算如下表所示:

表1-7调整后的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建设期资金回报额)

第1年(45%)

第2年(55%)

合计

贷款本金

34954.03

42388.80

77342.83

利息

812.68

2648.69

3461.373

小计

35766.71

45037.49

80804.20

表1-8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序号

名称 年份

合计

计算期

1

2

1

项目总投资

101136.20

44766.35

56369.85

2

补助资金用于扣减建设成本

0.00

0.00

3

PPP建设工程投资额

101136.20

44766.35

56369.85

3.1

建设投资

97674.83

43953.67

53721.16

3.1.1

社会资本方建设投资

96658.23

43494.24

53163.99

3.1.2

政府方建设投资

1016.60

459.44

557.16

3.2

建设期利息

3461.37

812.68

2648.69

3.3

流动资金

0.00

4

资金筹措

101136.20

44766.35

56369.85

4.1

项目资本金

20332.00

8999.64

11332.36

4.1.1

用于建设投资

20332.00

8999.64

11332.36

4.1.1.1

社会资本方用于建设投资

19315.40

8540.20

10775.20

4.1.1.2

政府方用于建设投资

1016.60

459.44

557.16

4.1.2

用于建设期利息

0.00

4.1.3

用于流动资金

0.00

4.2

债务资金

80804.20

35766.71

45037.49

4.2.1

用于建设投资

77342.83

34954.03

42388.80

4.2.1.1

社会资本方用于建设投资

77342.83

34954.03

42388.80

4.2.1.2

政府方用于建设投资

0.00

4.2.2

用于建设期利息

3461.37

812.68

2648.69

4.2.2.1

社会资本方用于建设期利息

3461.37

812.68

2648.69

4.2.2.2

政府方用于建设期利息

0.00

4.2.3

用于流动资金

0.00

4.3

其他资金

0.00

4.3.1

用于建设投资

0.00

4.3.1.1

社会资本方用于建设投资

0.00

4.3.1.2

政府方用于建设投资

0.00

4.3.2

用于建设期利息

0.00

4.3.3

用于流动资金

0.00

2)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

=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建设期利息+建设期资金回报额

=101660.00-3985.17+3461.37

=101136.20万元

(3)PPP建设工程投资额

PPP建设工程投资额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101136.20万元

(4)社会资本回报计算基数

社会资本方回报计算基数

=PPP建设工程投资额-政府方股权投资

=101136.20–1016.60

=100119.60万元。

经测算,社会资本方的回报计算基数暂定为100119.60万元,因本项目现阶段投资估算为可研深度,故投资额可能会有变动,因此,项目最终投资额经审批后的竣工决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准,并以此重新计算最终的社会资本方回报计算基数。

政府方出资金额包括政府方股权投资等。如有上级补助资金时,归属政府方所有,上级补助资金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若本项目未来有中央、自治区及市、县级补助资金支持,且该补助在建设期内到位,则在社会资本投资中扣减该笔补助的金额,政府付费基准金额按照扣减补助之后的PPP建设工程投资额和确定的财务模型中及中标社会资本的其他数据进行调整;如该补助在运营期内到位,则政府方以政府付费的形式支付补助资金给项目公司。财政部门对补助金额有使用限制的,从其规定。

6.3 PPP操作模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对于PPP操作模式提出的指导意见,经决策树分析以及项目的自身特点分析,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收费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等因素,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Build—Operate—Transfer)的运作模式。引入实力雄厚、具备行业先进技术经验和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合作,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服务。

(1)本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由政府方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等,实施机构不具备办理资格或未办理的部分手续,在项目确定中标社会资本之后,由中标社会资本及时申办。

(2)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定程序采购确定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

(3)建设期内,中标社会资本方与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工作,并保证项目能按时顺利完成建设工作。政府方对项目公司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公司在建设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其他监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本项目履行监管职责。

(4)运营阶段,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政府在运营维护期主要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按效付费。

(5)移交阶段,项目合作期满,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移交,项目公司于移交日向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政府负责接受项目资产并负责项目移交后的运营维护工作。

(6)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项目公司同时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的工作,这有利于项目公司基于全寿命周期成本对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管控,将会提高建设质量,降低维护成本。

(7)本项目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项目资本金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总投资为101660.00万元的20%设定为20332.0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认缴出资19315.4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95%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认缴出资1016.6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5%股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政府方出资代表的项目资本金分次注入,首次注入金额为50万,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完成,建设期第一年12个月内累计投入的注项目资本金不得少于459.63万元,其余部分在建设期第二年12个月内注入到位。社会资本的项目资本金分次注入,首次注入金额为950万,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完成,建设期第一年12个月内累计注入金额不少于8525.23万元,其余部分在建设期第二年12个月内注入到位。如中标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公司占有相应比例的股权。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文件规定,中标社会资本方不能用债务性融资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若中标社会资本方用债务性融资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为担保项目资本金出资及时到位,政府方出资代表及社会资本作为项目公司股东,除按时注入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作为项目资本金外,对其承担的项目资本金的剩余部分须依法按资金安排计划足额到位。

(8)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筹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性质,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出资50万元;社会资本以货币出资950万元。社会资本方及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注册资金一次性注入到位,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完成。

6.4合作期限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和时间要求等具体情况,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3年。项目建设计划在2022年至2023年分期实施,项目的建设期2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起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项目运营维护期13年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至项目正式移交政府之日止。项目的建设期与运营维护期单独计算。如建设期缩短或延长,运营期限不发生变化,合作期限相应调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2条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应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资格要求不符合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同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发布公告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http://ggzy.jgswj.gxzf.gov.cn/daxggzy/)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https://www.zcygov.cn/)。(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平台和政府采购云平台均要下载文件)

注:(1)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2)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正式投标人的,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4.售价:0元。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审查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六、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 家。

********">七、申请文件提交

********">1.应在2021年12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出示的材料:

2.1独立申请人应出示: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申请人提供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2联合体申请人应出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申请人提供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时提供)。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拒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2月17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uan.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http://ggzy.jgswj.gxzf.gov.cn/daxggzy/

2.监督部门: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3.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5.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u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http://ggzy.jgswj.gxzf.gov.cn/daxggzy/)。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十一、********">
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安阳大道8号

联系人:韩向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17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勤、李惠敏

电话:****-*******

邮箱:gxgxfgs@fgs@163.com

采购人: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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