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二中学生管乐团乐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其二中管乐团乐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L13013
二、招标内容:
二中管乐团乐器 1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短笛、长笛、降E萨克斯、降B萨克斯)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它均可提供进口产品。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书无效。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108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的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3月31日起至2014年4月8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投产品合法有效授权书、外地投标人在大连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1日13:15至13:45,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4月21日13:45。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1日13:45,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教育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409室
联 系 人:刘晟男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越秀支行
帐 号:600 383 668
大连市二中学生管乐团乐器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L13013)
招 标 人:大连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一三年五月
目 录
投标邀请函…………………………………………………………………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6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3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9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9
附件1开标一览表…………………………………………………………68
附件2 评标方法 …………………………………………………………69
附件3本项目样品详细要求………………………………………………73
大连市二中管乐团乐器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其二中管乐团乐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L13013
二、招标内容:
二中管乐团乐器 1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短笛、长笛、降E萨克斯、降B萨克斯)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它均可提供进口产品。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书无效。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108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的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3月31日起至2014年4月8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投产品合法有效授权书、外地投标人在大连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1日13:15至13:45,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4月21日13:45。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1日13:45,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教育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409室
联 系 人:刘晟男
电 话:
****-********
传 真:
****-********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越秀支行
帐 号:600 383 668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市二中管乐团乐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13013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教育局
3 1、投标人应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外地投标人除外)、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
****-******** 传真:
****-********。
3、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
4、保证金递交地点: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每天0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越秀支行;帐号:600 383 668。”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4月15日15:00整。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1、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2、本项目不接受现金。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4年4月21日13:15至13:45),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当面递交。
7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4月21日13:45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4年4月21日13:45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3月31日起至2014年4月8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00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409室
10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的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项目完成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样品要求:投标人需携带投标样品到开标现场(单簧管、降B萨克斯、次中音长号、交响大鼓、小军鼓、各一支);所带样品必须等同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开标后封存在大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公布中标结果后,未中标单位自行取回样品,中标单位所提供样品封存,供货产品需经过对比验收,确定供货产品与所提供的样品完全一致时才能返回,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致,出现质量等标准下降时,不论是否造成损失,供货方均负违约赔付责任。
注:所提供样品如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实质性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或所提供样品质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现场样品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单簧管、降B萨克斯、次中音长号现场演奏。
演出曲目单簧管:《波来罗》片段,萨克斯、次中音长号自拟,每种乐器演奏时间不超过2分钟。
14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人工以及附件、配件、验收等等涉及到的一切材料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5 验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采购的货物进行相关的指标功能测试,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的损失。
16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108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教育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二中管乐团乐器 1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短笛、长笛、降E萨克斯、降B萨克斯)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它均可提供进口产品。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书无效。
(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学校明细详见附件3)。
(5)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货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若无质量问题,买方即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的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3 本项目样品详细要求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3.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其他;
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9.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应包括:
(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
(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1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各方应共同授权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
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进行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教育局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
(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
(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6)供货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
(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
(9)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10)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1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在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9.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 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后审
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
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三)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
(四)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
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2000-1000)万元×0.5%=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
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型号规格:
(三)技术参数:
(四)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
(二)交货方式:
(三)交货地点:
八、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货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若无质量问题,买方即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__1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被授权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仅作为甲乙双方拟订合同时的参考样本。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序号 乐器名称 数量 调性 备注
1 短笛 1 C 音键系统:曲排列,材质:进口乌木,吹口片为镍银合金,进口皮垫,E分割键。
2 长笛 5 C 按键系统:区列,按键形式:开孔键,E分割键,吹口管和垫唇片为纯银,管身及尾管材质为镍银合金,按键为镍银合金,表面处理:镀银,B尾加法式按键,附进口孔塞。
3 高音单簧管 1 Eb 音高:442,非洲乌木管身,可调式手托,双层鱼皮垫,镀银按键,17个按键。
4 低音单簧管 1 Bb 音高:440/442,非洲乌木管身、音域到低音Eb,可调式手托,镀银按键,17个按键。
5 单簧管(需提供样品) 7 Bb 音高:442,非洲乌木管身,可调式手托,双层鱼皮垫,镀银按键,17个按键。
6 降E萨克斯 2 Eb 高音F辅助键,喇叭口手工雕花,可调式拇指扣,尖角键杆,珍珠按键扣,材质黄铜,表面金漆。
7 降B萨克斯(需提供样品) 2 Bb 高音F辅助键,可调式拇指扣,尖角键杆,珍珠按键扣,材质黄铜,表面金漆。
8 圆号 4 Bb/F ★双排圆号; 不低于Geyer转阀系统;不低于3B 连接系统,管径:11.9mm/0.468";喇叭口:310mm/12.204";中等(M)喇叭口;连体喇叭口;黄铜材质;外表喷漆;附轻体乐器盒。(需提供产品工艺说明及图片)
9 短号 2 Bb 内管径 0.640英寸,喇叭内管径4.6英寸,三个不锈钢弹簧活塞, 第一 ,第三活动调音管, 放水键 2个
10 小号 5 Bb 中大内管径11.68毫米 分体焊接黄铜材质喇叭口 可调节第三键调音管环 第一键调音管设U型调音栓 三个顶部活塞 2个放水键 灯芯绒木框箱。
11 次中音长号(需提供样品) 4 Bb 喇叭口直径:215mm/8.464",管径:13.88mm/0.547"; 镍银外管;铜质导音管,开放式F管,传统F键设置,TB61/2MA号嘴,外表喷漆,附加软包。
12 低音长号 1 Bb/F 金铜喇叭,喇叭口直径:242mm(9.527’’),管径:14.28mm(0.562’’),两个独立使用的变音回转阀,铜制外管,传统Bb/F/Gb/D键设置,TB1/2 G号嘴,背包式植物纤维软包,红铜喇叭口。
13 大号 1 Bb ★抱号;尺寸:4/4;管径:19mm/0.748"; 喇叭口:450mm/17.716";高度990mm/39",镍银内外滑管,防腐蚀金铜吹口管, 黄铜材质;4 转阀设计;不低于3B 连接系统;外表喷漆;附加乐器软带及帆布盒。(需提供产品工艺说明及图片)
14 次中音号 4 Bb 内管径0.579英寸,第四键补偿键,三个顶部不锈钢活塞,2个放水键,镀银,配ALLIANCE专业号嘴。
15 上低音号 2 Bb 3键、13.11MM内管直径,3个底部不锈钢弹簧按键,2个放水键,镀银,配ALLIANCE专业号嘴。
16 交响乐大鼓(需提供样品) 1 尺寸:40"x 22"、悬挂系列、360度任意旋转、烤漆鼓腔、鼓皮材质:特质仿兽皮、四支豪华静音滑轮、每支附带面刹、附带仿皮长鼓罩、附带不同硬度进口鼓槌3只、附带鼓槌放置架一个 。
17 小军鼓(需提供样品) 1 规格:14", 7层全枫木、响弦开关、压铸鼓圈、10只铸铁鼓耳、铬合金电镀。
18 对镲 1 尺寸:18:" 手工镲片,音色优美。附带纯皮护手, 各一付,附带专业对镲支架。
二、其他要求
1、样品要求:投标人需携带投标样品到开标现场(单簧管、降B萨克斯、次中音长号、交响大鼓、小军鼓各1支);所投产品必须高于或等同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开标后封存在大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公布中标结果后,未中标单位自行取回样品,中标单位所提供样品封存,供货产品需经过对比验收,确定供货产品与所提供的样品完全一致时才能返回,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致,出现质量等标准下降时,不论是否造成损失,供货方均负违约赔付责任。
2、单簧管、降B萨克斯、次中音长号需提供现场演奏。
3、所有乐器需带有包装盒或运输箱子;
4、提供所有铜管乐器专业保养用油
5、演出曲目单簧管:《波来罗》片段,萨克斯、次中音长号自拟,每种乐器演奏时间不超过2分钟。
6、技术参数中“★”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功能、服务等方面出现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1、所提供样品如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实质性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或所提供样品质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现场样品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短笛、长笛、降E萨克斯、降B萨克斯)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它均可提供进口产品。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书无效。
3、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七、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保期3年,保修期过后须提供成本维修,质保期内,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原厂保养调试。
(二)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中标单位须在四小时内给予答复,二十四小时内上门维修。
(三)产品要求负责现场安装调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价格表
(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4)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完成时间: 。(按招标文件要求)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方保证遵守HL13013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投标报价表
1 2 3 4 5 6 7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厂家 交货单价 单项货物总价【项4×交货单价合计】
货物单价 运输、保险、调试、安装、培训、验收、售后服务、检测等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 合计
1
2
…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注:
1. 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2.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 项6交货单价中分类报价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填报。 投标人公章:
4. 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
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
5. 投标人应将项5中的内容明确填写。 日 期: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合计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三、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货物名称 参考规格 投标规格 备注
注: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在本表“投标规格”一栏,应准确详细描述所投产品规格,不可机械性粘贴。如机械性粘贴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1)参考规格在投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规定;
(2)报价规格由投标人填写;
(3)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规格及技术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
四、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
序
号 货物名称 招标货物
主要参数 投标货物
主要参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在本表“投标货物主要参数”一栏,应准确详细描述所投产品参数及技术性能,不可机械性粘贴。如机械性粘贴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 址: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五)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六)外地投标人须具有的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证明资料为:
1. 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2.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及营业执照。
(七)其他证明资料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其 他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二)售后服务保障内容
格式自拟,包括:
1、项目负责人
2、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
(三)产品说明
※投标人需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等予以说明,形式可以是文字、彩图、数据等等。
(四)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如采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须使用下列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五) 履约保证金保函
(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
1.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
: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 (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
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
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
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
(盖章) (公章)
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职 务: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开具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向贵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预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预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
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公 章:
地 址:
邮 编: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电 话:
传 真:
(七)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取得的相关证书及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目录的详细介绍)
注:1.证明资料应为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
2. 相关资质证书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两者同时在投标文件中具备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
(八)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
除。
八、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1: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大连市二中管乐团乐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13013 年 月 日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元) 项目完成时间
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
评 标 方 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 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分项 评分因素 满分
分值 权重 说明
价格 投标报价 100 30%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技术 满足招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 100 15% 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提供设备的性能指标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1、突出的100-90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良好的89-7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3、一般的69分以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微小负偏离)。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情况下所投产品质量可靠保障 100 15% 1、优秀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性能和品质十分优越(得100-90分);
2、良好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的性能和品质比较优越(得89-70分);
3、一般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性能和品质一般(得69分以下)。
样品 100 23% 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样品的外观、性能、技术及样品说明等实际情况和内容。
1、突出的100-90分(样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良好的89-70分(样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3、一般的69分以下(样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微小负偏离);
现场样品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现场演示 100 10% 1.优秀标准: 现场演奏音色非常好、音非常准,音键起落时无金属撞击声(得100-90分);
2.良好标准: 现场演奏音色较好、音较准,音键起落时无明显金属撞击声(得89-70分);
3.合格标准: 现场演奏音色好、音准,音键起落时无明显金属撞击声(得69分以下)。
注:现场不能演奏的本分项为0分。
商务 投标人业绩 100 2%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得100分。
售后服务 100 5% 评标委员综合评定投标人的专业服务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及厂家在大连当地的售后服务机构,服务点、备件、人员安排等;
1、、突出的100-90分(服务措施细致、周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良好的89-70分(服务措施良好,满足招标文件);
3、一般的69分以下(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加分项评分标准
加分因素 说明
节能
产品 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
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63×K2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2。
环保
产品 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
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63×K3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3。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售后服务保障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