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北京妇幼保健院中央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市
[公开]北京妇幼保健院中央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市
项目概况
中央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线上领取标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1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026250_000021_********-JH003-XM001
项目名称:中央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
预算金额:385.4501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分包控制金额(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
01 | 北京妇幼保健院中央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北京市)建设子项 |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北京市),包括“云上妇幼”支撑平台、“云上妇幼”小程序和“云上妇幼”公众服务小程序三部分。 (1)建立“云上妇幼”支撑平台的建设,开展远程教学、远程会诊指导、远程培训、孕产妇管理、妇女健康管理、系统管理,数据交换共享等功能。 (2)建立“云上妇幼”小程序,实现远程培训、会诊、转诊、孕产妇管理、妇女健康管理等功能。 (3)建立“云上妇幼”公众服务小程序,实现远程跨区建册、线上健康评估、线上健康宣教、妇女健康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查询等服务。 | 236.569600 |
02 | 北京妇幼保健院中央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北京市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支撑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北京市)共享协同建设子项 | 项目建设目标 实现“云上妇幼”平台与“北京市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中已采集的机构、人员用户、孕产妇及新生儿等数据的交互和信息共享,提高“云上妇幼”平台的共享协同能力。 | 75.000000 |
03 | 北京妇幼保健院中央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政务云扩展服务租用子项 | 总体目标 为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北京市)在政务云平台上已完成的基础服务内容,提供进一步的安全防护与优化改造,充分优化系统整体健壮性,提高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 | 44.880504 |
04 | 北京妇幼保健院中央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系统测评子项 | 项目目标 本次第三方测试服务项目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在项目验收前进行第三方软件测试,包括软件测试、安全性测试、源代码审计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测评,为系统稳定运行提供质量保障,为系统验收提供客观依据,确保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北京市)项目能够满足用户使用要求。北京“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子系统由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北京)(以下简称“云上妇幼”平台)、“云上妇幼”小程序和“公众服务”小程序等三部分组成。 | 29.000000 |
具体详见附件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技术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4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点至投标截止时点后12个小时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须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6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26 至 2021-12-03,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线上领取标书。
方式:
本项目线上领取标书,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16:30。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16:30(北京时间)。
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为:TC210306Y/01/02/03/04。
4、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妇幼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
联系方式:赵永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
联系方式:冯佳义、李艳君、侯云燕、崔健,***-********/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佳义、李艳君、侯云燕、崔健
电 话: ***-********/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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