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店乡中心学校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阙店乡中心学校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发包公告(资格后审)

发包编号

YHFB2021-01-053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一、发包方式

舒城县阙店乡中心学校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设计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2021】2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发包条件

1、工程名称

舒城县阙店乡中心学校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设计

2、发包人

舒城县阙店乡中心学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审批【2021】325号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阙店乡中心学校

2、建设规模

设计费为:99800.00元

3、设计周期

30个日历天

4、发包范围

内容包含:新建2600m2的教学楼,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若需)、初步设计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及各阶段的汇报,施工现场所有涉及设计的跟踪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6、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6、质量标准

合格

四、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截止发包会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3)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内企业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不具备本项目的承包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应具有相关设计工作经验,并具有建筑工程行业对应专业工程师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到发包会时间);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五、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会开始时间前在安徽元亨工程造价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纬一路与古城北路路口西南办公楼四层)

2、发包会时间、地点

发包会时间:2021年11月30日15时00分;

发包会地点:安徽元亨工程造价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纬一路与古城北路路口西南办公楼四层)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预承包人凭推荐函携带报名资料到安徽元亨工程造价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纬一路与古城北路路口西南办公楼四层)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

舒城县阙店乡中心学校

代理机构:

安徽元亨工程造价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舒城县阙店乡中心学校

地址:

纬一路与古城北路路口西南办公楼四层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36*****736

电话:

181*****190

传真:

传真:

七、备注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发包人的推荐函。。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2000.00元(承包保证金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交至发包工作组,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注:(1)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详见附件),作为项目承包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参加发包会。

(3)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附件:

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姓名: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社区(村委会)或投标企业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姓名)为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或我单位人员),现就其本人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和疑似病例人员;

2.不属于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在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指本项目开标前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

3.不属于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社区(村委会)或投标企业(公章)

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设计 学校建设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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