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站扩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精河站扩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精河站扩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精河站扩能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乌鲁木齐铁路局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联系人 伍波、陈熙
联系电话 ****-*******、******* 邮 编 830011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 传 真 0991-*******
电子邮件 发布时间 2014-03-31
公告内容
精河站扩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4-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乌铁计〔2014〕71号《关于下达2014年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保价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批准建设,现已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路局更新改造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精河站扩能改造工程,在精河站8道外侧增加6股道,并挂网;在精河西端新建牵出线1条,并将既有机待线和既有牵出线延长和货线改造;1-1.5m接长涵共计4处;站场、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排水、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相关配套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精河站扩能改造工程的设计文件中的一章拆迁及征地(临时用地);二章路基;三章桥涵;五章轨道;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八章房屋;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监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工期要求: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1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所有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近3年类似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5日~4月9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2000元(贰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4年4月10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4年4月10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4 年4月25日10:00~10:3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4 年4月25日10:3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伍波、陈熙
电 话:****-*******、*******
传 真:0991-*******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0735
账 号: 140*****054
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委托代理人:吴红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工程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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