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排执法电瓶车及执法平板清障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排执法电瓶车及执法平板清障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排执法电瓶车及执法平板清障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天海居一单元1702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G2021-112-1103L
2.项目名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排执法电瓶车及执法平板清障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 *******.00元。
6.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自标书售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11月 29 日至2021年12月 03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天海居一单元1702房获取文件
3.方式:现场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12月 09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前来投标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海南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根据疫情需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 年12月 09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20000.00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 年12月 0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支付网址为:
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形式:银行转账支付
开户名称: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616 0230 0018 8000 4139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
名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东方市东方大道29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远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天海居一单元1702房
联系方式:卢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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