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润苑A区室外配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福润苑A区室外配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中卫市福润苑A区室外配套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2012年福润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已由卫发改发【2011】4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福润苑A区室外配套工程二次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曹闸路以东、宁钢大道以西、包兰铁路以南、鼓楼东街以北。
项目概况:该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含供水、排水、采暖、道路等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优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31 日至2014年 4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然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代理机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市区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王 毅 联系人:王 静
电 话:137*****045 电 话:****-******* 151*****85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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