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21年检察服装换装 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2021年检察服装换装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制服换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1213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

按照《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服换装工程的通知》(豫检文[2021]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服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高检发装字[2003]5号)、《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文件关于在“99”式警服体系中增列警礼服的通知》,按照量体裁衣的方式,对现有的正式职工需购置配发春秋服、冬服、长袖白衬衣、夏服短袖衬衣、夏裤、领带、检察徽标、警礼服等制式服装。(详见第二章“ 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2.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且满足需方要求(市、县、区检察院)。

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市、县、区检察院)。

5.质保期: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成立年份不足的,以实际年份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结束后,评审专家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投标人须知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磋商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综合2室。

3.本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起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综合2室。

十、发布公告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濮阳市开德路

联系人:李琦

联系方式:156*****633

2.代理机构: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高广甫

联系方式:183*****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广甫

联系方式:183*****756

发布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察院 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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