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住院综合、后勤及医疗教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综合楼6.5至15层)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住院综合、后勤及医疗教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综合楼6.5至15层)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住院综合、后勤及医疗教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综合楼6.5至15层)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6 17:20信息来源:********1001">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住院综合、后勤及医疗教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综合楼6.5至15层)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钦市发改社会〔2021〕65(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R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灵山县城新城区荔香大道与威龙大道交界处地块(秦屋山村附近)。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1087.67平方米,设置医疗床位352张,主要建设住院综合、后勤及医疗教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综合楼6.5至15层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等。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156.135814万元;其中:R设计费为52.56万元;R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103.575814万元;其中:暂估价/ 万元,暂列金额/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图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0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2年3月至2023年11月。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经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标段划分:/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11月2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如有),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71000分,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安排详见现场大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7 10:00:00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30%

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5%

设计费支付方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全部完成通过审图后,15天内支付总设计费的90%,竣工验收后15天内支付总设计费的1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xmglzx.com)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监督部门及电话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397号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

邮 编:535416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陈先生联 系 人:袁小龙

电 话:159*****100 电 话:****-*******

招标人: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卫生 红十字会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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