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GL-HB-1402-S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灯光亮化工程项目已由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文件淇滨园【2014】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灯光亮化工程
2.2招标编号:GJGL-HB-1402-SG
2.3项目位置:位于淇滨区境内
2.4建设规模:为完善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基础设施建设,需在淇水乐园红色飘带和淇水诗苑沿淇步行道两侧实施灯光亮化工程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农关系协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且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 月4日
4.2凡同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整,下午14:30至16:30(不含节假日),到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原107转盘西100米路南百合商务A座302室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3报名资料: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和拟派建造师持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到场报名,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企业近三年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5)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提交河南省建设厅办理的进豫备案证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2套,并提供原件核对。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 地址:湘江路东段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原107转盘西100米路南百合商务A座302室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18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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